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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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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在功能定位、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上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律硕士培养现状的剖析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并认为法律硕士培养必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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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在功能定位、课程设置、教师配备上都存在不少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律硕士培养现状的剖析,提出若干改进建议,并认为法律硕士培养必将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流。  相似文献   

3.
法律硕士教育已成为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保证与提高法律硕士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法律人才培养和法治现代化建设事业。然而,这一“热”现象却仍然存在“冷”问题。为此,本文结合法律硕士培养的实践经验,从法律硕士和法律硕士教育的本质着眼和思考,认为教育的过程性仍是法律硕士教育的核心、要求和期待,并对过程性作了制度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法学成为了社会显学。在此背景下的法律硕士专业招生历年火爆,法律硕士专业汇聚了大量优秀的学子,但是由于教育理念的模糊,致使法律硕士专业教育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只有明确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确实解决现存问题,才能保持法律硕士专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5.
我国传统的法律本科教育被定位成通才教育,加之知识层次、社会阅历等因素,本科毕业生显然不能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学术训练,在实践能力上也存在欠缺之处。因此,培养大量高层次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便压在法律硕士教育的身上。法律硕士JM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本文针对法律硕士教育的这一特点,对法律硕士教育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师资建设方面的现状和发展作一探索,以期对培养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有所裨益。一、培养模式法律硕士教…  相似文献   

6.
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7.
指出了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国外法学教育的经验,构建出我国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8.
培养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9.
法律硕士教育现存问题探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十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建设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应当肯定法律硕士教育的职业教育性质,明确培养法律家的目标定位,努力从课程建设、导师选配、培养方式方法和论文写作等方面逐步完善法律硕士教育。  相似文献   

10.
基于我国法律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实践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缺陷,法律硕士教育作为培养实务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在这几年蓬勃发展。本文针对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性质,结合部分高校的教学方式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中国目前的法律教育尚无确定的模式,由此带来了法律教育的诸多问题.基于现有法律专业本科教育和法学硕士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的缺陷与弊端,JM(法律硕士)应当成为中国法律教育的主要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2.
职业能力是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由于过度强调职业能力中的技能要素,在法律硕士教育实践中,出现了将职业能力简单地等同于实务技能,将职业能力与理论学习相对立,将职业能力等同于高度成熟的职业能力的错误倾向。培养目标的误读对法律硕士教育产生了多方面的危害。基于CBE理论的分析框架,法律职业能力可以解析为法律态度、法律知识、法律技能和法律经验等四个维度的能力要素。法学院的客观条件与法律硕士四种职业能力要素的匹配度,呈现出依次递减的规律性,法学院应当将培养重点放在与其现实条件匹配度较高的能力要素上。应当从适度降低人才培养目标,精简归并法律技能型课程,采取与课程性质相适应的多元化教学方法等方面入手,优化法律硕士教育,提升教育效能。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已走过了15个春秋,为国家教育事业和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可否认,由于教育理念和培养模式的局限,在其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对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检视和反思,对法本法硕培养模式与机制改革与创新,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4.
Juris Master(J.M)中文名称法律硕士,以该学位为基础的法律硕士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模式与上实际九十年代中期引入我国.它与美国J.D(Juris Doctor)教育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也有许多亟待完善的方面.笔者通过对两种教育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比较,提出一些改革建议,以期对中国的法律硕士教育改革起到一些参考性的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5.
入学考试是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的序章,入学考试制度的科学化能够从源头上保证法律硕士培养的质量。现有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制度存在一定的不足,分类逻辑不明晰,培养单位缺乏自主性。具有类似背景的日本法科大学院入学考试制度,可以作为我国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借鉴。通过整合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联考、英语考试社会化以及增加培养单位自主性等措施,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制度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整体培养水平可望得到提升。  相似文献   

16.
法律硕士教育旨在为国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实务人才,但是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并未得到充分落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和法律职业没有出现良好的联系和互动。我国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在招生环节、过程管理以及学生就业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把握目标、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应该是未来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主导方向。探索合理的课程体系和考核方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等,是确保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从1996年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法律硕士作为我国高等法律教育体系中的新生事物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硕士教育的开展,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又给我国法学教育提出了全新的理念.法律硕士教育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其教育与培养方式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教育的特点,法律硕士教育的影响将渐行渐深.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律硕士(JM)教育经过十年的探索,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受到法律界的广泛认可,也积累了一些办学经验。为了实现法律硕士(JM)教育更快更好的发展,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法律硕士(JM)教育各相关主体、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JM)、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等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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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究其本质乃是法律职业教育,对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是其根本目的.我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案仍存在定位模糊的缺陷,导致法律硕士的考核标准难以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有效对接,在理论课程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学位论文考核等方面也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因而有必要重构我国法律硕士考核标准,从基本素质考核标准、基本知识考核标准和法律实务处理能力考核标准三个方面设置总体性和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并对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的考核标准做出修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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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三则     
第二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04年6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本届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我国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指导、协调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与应用部门的联系,推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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