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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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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及其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军  范成文 《体育学刊》2007,14(2):37-40
研究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认定、侵权主要表现形式及侵权性质等。通过对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法律救济现状的分析,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法律救济的途径:健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立法体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内容:理顺相应的执法程序;建立各部门执法的调配协合机制;提高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司法救济效率。  相似文献   

2.
为了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对比分析法、逻辑推理法分析了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基本法律问题,界定了奥林匹克标志的范围与性质.对我国奥林匹克标志的主要侵权形式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现状进行了概括和分析,找出了我国目前在法律适用和实施机构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制定独立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法>;开辟"奥运绿色通道";加大打击侵权力度;扩大宣传程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论奥林匹克标志侵权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方面存在缺陷;行政执法认定不准,缺乏协调配合;司法救济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不高;法律法规体系未能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完全接轨等。文章首先阐述了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救济的法理基础,接着分析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救济的主要法律依据以及法律救济的途径与方式,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法律救济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修订对我国冬奥会的顺利举办具有重要意义。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分析了《条例》中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行为的认定,《条例》将以商业目的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进行隐形营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侵权的判定标准。奥林匹克标志侵权认定应以"利益平衡""合理人标准"为原则,侵权认定的限制主要包括非商业性使用、在先使用、善意使用等。为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建议提高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立法级别、明确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的限制条款。  相似文献   

5.
英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率先颁布专门法以保护知识产权,现已有较为全面的专门立法以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将2012伦敦奥运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法案与其他法系国家相关法案进行比较,从中可总结出"以法护权"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既有法律,扩大立法范围和增加奥标使用例外务款以及提高解决侵权纠纷的效率等建议.借此完善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立法的制度,实现"后奥运时代"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得以全面保护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我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局限性及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解析奥林匹克标志和特殊标志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奥林匹克标志法律保护的局限性,表现为专门法上的疏漏、专门法与国际法、普通法的衔接不流畅、法理上的冲突使特殊标志保护的理论有待完善、执法成本控制不足造成政府资源和司法的浪费等。对策: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立法技术,对特殊标志权的保护做进一步明晰规范,增强执法的可操作性。提出完善我国特殊标志权保护体系的构想。  相似文献   

7.
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阐述我国后奥运时期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基本问题、主要途经等.主要结论: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侵权主要表现为侵权数量比较多、侵权涉及商品种类多、侵权涉及地域广泛、侵权行为类型多等特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受保护条件和程序法定;受保护的地域范围法定;保护期限法定.奥林匹克知识产品社会特殊属性决定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必要条件是产品属性的法定.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法定是依靠多元的立法模式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途径有行政保护、民事司法保护、立法保护和权利人的自我保护,这几种类型的保护方式相互联系、相互配合,有利于更好地在司法实践中保护大型运动会知识产权以及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在我国的良性和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8.
运用案例分析研究方法,分析了奥林匹克标志的司法保护实践。介绍和分析了美国法院关于奥林匹克标志侵权纠纷的4个典型案例:旧金山文娱与体育公司诉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案;O-M Bread诉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案;“禁止奥林匹克监狱”诉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案;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诉美国传媒公司案。重点探讨了这些案例所涉及的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判定标准和合理使用问题。我国法院在审理奥林匹克纠纷时可以借鉴国外法院的经验,以正确界定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政策界限,在“加强保护”和“允许合理使用”之间寻求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9.
伴随体育产业化的发展,营销成本不断攀升,隐性营销这种成本低廉的搭便车方式应运而生。其中,针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隐性营销面临行为认定困难和各方利益平衡等问题,存在规制的困境。2018年,我国修订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平衡合理使用和私权专有为立法思路,对奥林匹克标志使用和隐性营销规制进行了规范。分析现有立法和实践,尚需要在提高专门法位阶,明确对隐形营销的规定,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作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提升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0.
美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在立法、司法、宣传、防范隐性市场、合理使用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对我国未来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采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方法分析了美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结构、立法目的、权利主体和客体等问题。美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保护强度高于商标权,强有力的司法救济程序、严厉防范隐形市场行为等6个特征,为了提高我国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应进一步提高体育赛事标志保护的立法级别,处理好体育赛事标志的合理使用问题与在先使用权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奥林匹克标志主要包括奥林匹克名称、五环标志和会旗、火炬、格言、奥林匹克会歌、奥运会吉祥物、奥运会口号、奥运会电视转播等形式,对它的保护和传播是奥林匹克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及国际组织对于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及商业化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奥林匹克运动及其标志的产生期,其商业价值并未得到开发,尚处于萌芽时期;第二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从奥林匹克运动发展的层面得到重视,并且由于电视转播介入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并提供新的机遇;第三阶段是奥运会的全面商业化,奥林匹克标志的商业价值得到深层次开发并在信息网络时代获得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石晶 《冰雪运动》2015,(3):22-26
冬奥会独具特色的视觉文化,以视觉符号为载体向世界进行跨文化和多元文化角度的展示,对促进世界文化融合与各民族间文化交流起着积极的作用.运用文献综述、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等方法,通过对都灵、温哥华、索契三届冬奥会视觉形象的文化体现,探索冬奥会视觉文化的审美价值、精神价值与传承价值,从而对丰富奥林匹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13.
产生于19世纪末期的奥林匹克运动,是人类社会进入工业文明以后开始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实践。在其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奥林匹克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该体系使奥林匹克运动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明确的指导方针。国际奥委会据此吸收了世界各地品德高尚的精英为其服务,保证了奥林匹克运动的长盛不衰。  相似文献   

14.
奥林匹克标志日益显示出它特定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应。正是基于这种巨大的无形资产,社会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奥运商标侵权问题。回顾了已有研究对影响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的5个因素的论述并指出其不足,从经济视角系统分析了造成侵权的市场转型、比较效益、信息成本和传统经济4个方面的因素,提出应该从法律角度和宣传角度双管齐下对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保护。  相似文献   

15.
奥林匹克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   总被引:32,自引:0,他引:32  
奥林匹克运动是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具有重大的教育价值。奥林匹克教育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体现了体育的本质功能,是一种特殊性和广泛性的教育方式。作为一种教育体系,它包含奥林匹克知识教育、奥林匹克理想教育和奥林匹克精神教育,是一种符合时代精神、催人向上、可以为我所用的教育内容。奥林匹克精神融教育、竞争、参与、公平、团结和民主于一体,是一种意识形态。奥林匹克主义所追求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公平竞争、遵守纪律、艰苦奋斗、知难而上的精神,与中央六中全会《决议》所提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与内容是相符合的。我们可以利用开展奥林匹克教育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相似文献   

16.
举世瞩目的东京奥运会降下帷幕,中国体育代表团收获38金32银18铜载誉归来。中国奥运健儿在世界舞台为国家争光,在赛场拼搏为奥运增辉,生动展示奥运冠军形象,充分彰显了奥运冠军精神。深度探究奥运冠军精神的内涵与时代启示对于弘扬奥运冠军精神,推动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奥运冠军精神凝聚一流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和竞技品格,彰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信仰与理想追求。本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访谈法,对251名奥运冠军成长、成才的精神特征与成长规律进行分析。奥运冠军精神是培育体育精英人才的精神保障,是奥运赛场的灵魂和重要的文化遗产,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为人们敬仰和共同追求的精神力量。奥运冠军精神的内涵从个体、组织、社会三个层面凝练为“挑战极限、使命在肩,爱国奉献、团结拼搏,创新争先、奋斗有我”的精神。奥运冠军精神具有历史性与时代性,新时代奥运冠军精神在发展理念、冠军特征、精神广度、价值内涵四方面均表现出“新”特色。新时代大力弘扬与发展奥运冠军精神,反哺助力奥运备战,为体育强国建设与国家现代化发展注入强劲文化力量。  相似文献   

17.
奥林匹克品牌由于存在上的无形性,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构成侵犯的可能性较多,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来保护。国际奥委会通过《内罗毕公约》、商标注册、版权保护、举办国相关法律规定和赛场清洁政策等方式对奥林匹克品牌加以保护。美国奥委会通过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各组织与个体的行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澳大利亚作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立法的第一个国家,出台了《奥林匹克五环及标记保护法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体育产业中建立了完善而有效的品牌保护计划。中国政府和体育组织充分利用立法、行政、司法和宣传手段,针对中国市场上奥林匹克品牌侵权行为的不同形式,加大了对侵权者的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18.
辽宁由体育大省向体育强省转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辽宁作为体育大省为中国体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前辽宁省提出了由体育大省向体育强省转变的战略:完善现有的相关制度;以非奥运项目为平台,发展群众体育;均衡发展竞技体育奥运项目。  相似文献   

19.
由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人类共识性危机情境仍在延续,在疫情危机影响之下,东京奥运会将成为奥林匹克新历史分期的起点。通过对奥林匹克文化本身、运动员、运动员之间的互动、运动员与观众的互动以及赛场的狂欢等要素进行研究,认为:(1)共同体精神、生命政治以及生命精神将促进奥林匹克精神内涵的再赋予,具体表现为:共同体精神促进了身体价值和奥林匹克精神内涵的扩布,身体在"权力装置"的有效操控下成为具象化的生命体,以生命为核心的"脱域的共同体"在技术嵌入下得以建构。(2)对于备战的运动员而言,以技术为主线实现身体再造成为核心,具体表现为:心理再造是身体再造得以成功的基础,身体再造作为群体共识,身体数据的量化促进了运动员潜能激发。(3)对于特殊竞技场域之中的运动员而言,角色身份互嵌成为"互动"主题,具体表现为:符码操持下的多元竞技者,在单向互动与多元反馈的过程中承担精神引领者和神圣符号建构者的角色身份,多重情境之下的运动员身体符号被不断解码和放大进而提高社会动员的有效性。(4)对于"没有观众"的赛场而言,脱域的共同体建构了集体欢腾的新表象,具体表现为:"符码权力"促进了身体价值重塑与情感互动,虚拟在场的身体聚集通过语态互动促进脱域共同体的情感连接与情感激发,数据化的身体趋向在革新观看理念的同时,将会对竞技主体的构成要素带来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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