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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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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税费改革制度的推行以及村委会选举制度和农民选举权、受教育权等各项基本的宪法权利的实现情况均折射出宪政问题,都是当前最民众化和国情化的重大问题.宪政是以共和、民主、人权为要素,强调对国家权力规范的民主政治形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七成人口是农民的国家而言,在农村中渗透宪政理念,建立农民的公民权意识,在现行制度的推行中实现对农民基本的宪法权利的保护,是宪政理论的实践意义所在.本文在国内法学界对于宪政问题的关注的学术背景下,抓住国家西部开发和"三农"保障的政策热点,力图在宪政范围内给西北农民权利问题寻找一个宪法上的权源.  相似文献   

2.
孙中山的宪法思想,以“五权宪法”为主要内容,涵盖了民族、民权、民生等方面.它的积极成果主要有:确立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坚持权利必须有制约和监督的基本原则;提出如何使民生问题得到解决等重要举措.当然孙中山的宪法思想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归根到底来由于他的英雄史观、唯心史观.但孙中山的宪法思想在当时也推动了民国时期的宪法建设,直到今日,对于我国的宪政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人宪法,是中国寻求实行宪政以来的首次,更是当代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的最新突破和发展,它将为真正实现民主宪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规范国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是自由主义宪政的核心理念,而不能相反。在宪法观念的启蒙和传播中,清末民初公共知识分子对自由、民主、共和等观念体认上的偏向和误区,是民初自由主义宪政试验失败不容忽视的主观因素之一。亦表明近代中国的宪政努力从一开始即发生了起点的位移和偏向:宪法观念尚未彻底世俗化,尚未落实到以人为中心,以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自由和权利以及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价值核心。  相似文献   

5.
权利贫困是法学解释中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而宪政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法治为基石、以人权保障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因此,作为“人权短板”的弱势群体其权利问题的研究解决属于宪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平等权是其他宪法基本权利实现的基础,宪法是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最坚固壁垒,从宪法实施角度寻求基本权利救济,也是弱势群体平等权保护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民主是作为一种有别于君主独裁和贵族寡头统治而存在的政治方式.从字面上理解,"民主"是指"人民的权力",而更确切地说,是指"大多数人的统治".因为民主的任何一种形式,都以确保多数人的利益和政治权力为根本内容.正因为民主的本质在于多数人的统治,民主制度在于多数人对政府的绝对控制,从而也决定了它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7.
迁徙自由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近代民主宪政条件下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在我国宪法中恢复迁徙自由势在必行。而迁徙自由权的立法保障是一个渐进式逐步推进的过程.其关键在于宪法如何规定迁徙自由权以及如何建立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8.
宪政与民主政治的共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政与近现代民主政治紧密相联,它以民主政治为前提、为基础、为内容,是民主政治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一种历史形态,宪政与民主政治有着共同的特性。社会契约论是民主思想和宪政思想的共同理论支撑,保障人权是宪政制度和民主制度的共同价值目标,宪政运动使民主政治的内涵得到提升,宪政与民主已成为互相依存、不可分离的统一体。  相似文献   

9.
宪法与宪政。大致说,宪政(constitutionalism)或宪政主义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终极目标的一种现代政制。宪政国家大多都有一部成的宪法(constitution)作为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的依据。也有像英国、以色列因为特殊历史传统或立宪道路,而没有一部成宪法的例子。但有没有一部自称为宪法的件,并不是我们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实施宪政的依据。我们第一关注的是,个人权利是否在价值序列和制度安排上被视为对政治制度的一种最根本的、在先的约束。  相似文献   

10.
近代中国宪法宪政精神缺失的原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政是政治学和法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从逻辑上看,宪政以宪法为基础,只有当宪法所体现的价值取向与宪政的精神要义,即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相一致时,宪政的实现才成为可能.然而近代中国宪法与宪政的精神要义总体背离,基本成了确认军阀独裁合法化的工具.反思近代中国宪法缺失宪政精神要义的表现和原因对于当前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实现宪政理想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按照宪法规定,对宪法的修改,应由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的诞生,以宪法的方式确立了我国基本的宪政制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1954年宪法的一些基本内容和重要原则,为后来宪法和宪政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孙中山的宪法思想,以"五权宪法"为主要内容,涵盖了民族、民权、民生等方面。它的积极成果主要有:确立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坚持权利必须有制约和监督的基本原则;提出如何使民生问题得到解决等重要举措。当然孙中山的宪法思想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归根到底来由于他的英雄史观、唯心史观。但孙中山的宪法思想在当时也推动了民国时期的宪法建设,直到今日,对于我国的宪政建设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仍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宪法与宪政,于中国而言,是“一字之差,百年之别”。中国有宪法已将近百年,时至今日中国宪政才刚刚踏上希望之路。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没有宪政。为什么宪政的幼苗在中国大地的成长如此艰难,甚至不如某些后发的中小国家?本文拟对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困境及当前中国宪政建设的路径进行简要的思考和分析。1宪法与宪政宪政(constitutionalism)通常也称为“立宪政治”或“民主政治”。它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形态,在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已出现,最初的含义是以宪法来控制国家权力行使的一套制度设计,规范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1]我国学者上官丕亮认为:“宪政是以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为基本内容,并体现法治精神的宪法在国家的实际生活中充分实施所形成的现实的民主政治体制。”[2]美国学者丹莱夫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即限制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宪政的出现与约束国家和官员相关。”[3]日本宪法学者阿部照哉认为:“宪政是依据宪法而进行政治的原理。”[4]可见,在宪法学的研究中,宪政的概念基本上是与宪法密切相关的。一方面,宪法是宪政的前提与基础,没有宪法就无所谓宪政。有的学者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比作建筑物的设计图样和建筑...  相似文献   

14.
宪政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悠久的思想渊源.在本原意义上,宪政被认为追求两种核心价值的法律正义:一是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政治自由,二是限制社会公共权力.作为一种捍卫个人自由的政治学说,宪政以宪法为基础,有限政府、分权制衡和法治是其基本的制度安排.自由主义宪政在制度安排上试图贯彻各种美好的理念,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却面临诸多困境,如私有财产权与代议制民主的冲突,个人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冲突,民主与效率的冲突.宪政在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自由与权威、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上由两难导致困境.并最终背离自由主义宪政的初衷,最大的原因在于传统自由主义赖以建立的功利主义伦理基础.西方自由主义宪政要想摆脱困境,必须建立在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哲学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5.
杨平 《西北师大学报》2004,41(5):128-132
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政治 ,政治文明的基础是法治。民主和法治的必然要求是实行宪政 ,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由之路。宪政的实现必须具备良好的宪法、完善的宪法保障制度、分权与限权的国家体制等基本要件  相似文献   

16.
宪政的主要内涵是通过宪法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和对人民自由进行保护。文章在对宪政内涵进行简单地考察之后,指出托克维尔提出的宪政思想是基于对民主的担心,民主可以导致“多数的暴政”,也会导致“民主的专制”,从而带来个人自由的失却。为防止这种危险,托克维尔认为必须实行宪政,即首先要在国家机构内部实行权力制约,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制衡和权力的横向分立;其次是宪法对国家的权力要有明确的限制,保证公民有结社和言论自由,从而实现宪政与共和两种政体的结合。  相似文献   

17.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我国对人权的保护得到进一步完善.但是,该项权利的保障依然有许多值得改进完善的地方.最为重要的是,要将宪法原则变为实际行动,将应然化为实然.这需要我们切实遵守人权原则,将人权落实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相似文献   

18.
反对宪法司法化的学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可以通过宪政立法的方式将公民的宪法权利具体化,用这些具体法律去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因而从根本上看不需要宪法规范的直接司法适用;二是宪法规范只是行为规则,不是裁判规则,不具备可司法性。对这两点,我不表赞成。首先,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不可能也不需要用宪政立法的方式具体化,因此宪政立法虽然重要,但不可能替代宪法司法化的价值;其次,宪法中虽然有一些纲领性权利规范不具有可司法性,但多数宪法规范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具有可司法性。当然,就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操作而言,在受案机关上,出于对法治成本的考虑,可以利用现行普通法院系统,而不必另行设立宪法法院专司违宪诉讼案件;在受案范围上,只宜受理具体行为违宪案件,而不应行使对立法的合宪性的审查权和对国家机关权力争议的审查权;在受案程序上,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前置等程序,而不必单独设立一套宪法案件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宪法解释上,应依据经验法则限制在常识范围内,不应作扩大或限制解释。  相似文献   

19.
自由和民主是宪政最核心、最基本的价值追求。自由是宪政的终极价值追求。尊重和捍卫人权和人的自由,是全人类共同的最高价值,也是宪政最基本的内涵。宪政本身即承载着民主的理想,民主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民主存在的最基本方式。在这两种宪政价值中,自由应具有高于民主的价值。民主只是宪政的基本形式价值之一,自由才是宪政的实质性价值。  相似文献   

20.
作为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宪致意识对一个国家宪法的制定、实施,对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宪政制度的确立以全体公民宪政意识的普遍提高为前提,因此宪政意识的能动作用不客忽视.培养公民的宪政意识,依然是我国的宪政建设必须始终关注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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