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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炜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1984,(2)
中学语文注:“(tóu),使弯曲.”欠详.“以”无注,容易误解为连词.“(车柔)”,本是车轮的外围,亦称“辋”,《释名·释车》:“罔也,罔罗周轮之外也,关西曰(车柔).”课文中用作动词,指用火烘木,使之弯曲形而制成(车柔)的工艺,在这个意义上,与“揉、“煣”相通.《易·系辞下》:“操木为耒.”《考工记·轮人》:“轮人揉辐必齐.”又,《汉书·食货志上》:“揉木为耒.”颜师古注:“煣,屈也.”“(车柔)”、“揉”、“煣”音义无异,只是造字着眼点不同而分别采用了不同形旁而已. 相似文献
2.
刘昭瑞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2)
甲骨文有一字作(?)等形,从自从鱼,应隶定作(?)。自即鼻的象形初文,《说文》自下说“鼻也,象鼻形。”后世作鼻,从自畀声,变象形为形声字。自字本义古书中不见用,甲骨文中有“疾自”(乙26385)的用例,疾自即患鼻疾,可证《说文》对自的说解是正确的。王宇信等同志在《试论殷墟五号墓的“妇好”》一文中,解释”已卯卜毂贞:勿(?)妇好囗御囗”这条甲骨文时说:“字旧无识。此字鼻下有鱼,当即腥字, 《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曰‘鱼臭曰腥’”。说此字为鱼臭的会意字,这是很正确的。察《通俗文》“鱼臭曰腥”之腥当为腥字的后起义,本字应作(鱼生),《说文》鲤下说“鱼臭也,从鱼生声。”甲骨文 相似文献
3.
龚西征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2)
正确理解形声字的意符,对于辨认汉字的本义有其重要作用。以《说文解字》“斤”部为例来看,“斤”象斧头之形,本义为“斫木斧”,因此,从“斤”之字多与斧或与用斧有关。 斧 《说文》云:“斫也。从斤父声。”《苟子·劝学》:“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斧”和“斤”同义并举。 斨 《说文》云:“方銎斧也。从斤片声。《诗》日:“又缺我斨。”《诗·七月》:“取彼斧斨,以伐远扬。”“斧”和“斨”同义并举。 斫 《说文》云:“击也。从斤石声。”《荀子·性恶》:“工人斫木而为器。”枚乘《七发》:“使琴挚(人名)斫斩以为琴。” 相似文献
4.
朱维德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1988,(1)
一“朱”字本义,今传宋徐铉等奉诏校定本《说文解字》(简称《说文》)释为:“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清代治《说文》几大家均据宋本“朱”训,或主木或主赤。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简称《段注》)肯定“朱本木名。引申假借为纯赤之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简称《通训》)对宋本释“朱”照录,未置可否;明确肯定“浅于绛(深红)……曰朱。”其基本意见实与段同。而王筠《说文句读》注文(简称《王注》)则将段注引申义定为本义:“赤心木,犹言木之赤心也。朱固训赤,而不定是木。” 相似文献
5.
李葆嘉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3)
一、引论宋人王子韶创“右文说”,认为“古之字、,皆从右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此后,王观国、戴侗、黄生等人都支持这一说法。至清代小学大倡,认声音通训诂,右文说又得到进一发展,但颇有过激偏颇之词。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提出“凡从某之字多有某某义”,“凡从某之字皆有某某义”。前一说近乎事实,后一说则过于武断。黄承吉在《字义起于右旁之声说》中则说:“谐声之字其右旁之声必兼有义,而义皆起于声。凡字之以某为 相似文献
6.
“神”字的本义是什么?作何解释?争论不一:《辞海》、《辞源》、《康熙字典》都说:“‘神’为天地万物的创造者和统治者;神话传说中的人物;特别高超或出奇,令人惊异的;精神;姓。”《说文》则说:“‘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从示申声”。是形声字。而近代人从殷墟甲骨文中发现,“神”字的示旁从不,“不”,音 相似文献
7.
牛守祯 《潍坊教育学院学报》1988,(1)
<正> 温、柔、和、顺,这四个词的本义都不相同,但它们的引申义在指人的性情、态度、语言等的温和、柔顺这个意义上发生交搭,是同义词.“温”的本义是一条河的名字.《说文》:“温水出楗为符(符各本作涪,段玉裁改为“符”),南入黔水.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昷”字下注说:“凡云温和、温柔、温暖者,皆当作此字(昷),温行而昷废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中说: 相似文献
8.
《捕蛇者说》之“说”字是一种文体的名称。这一义项是由“说”字的本义演变而来的。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说,释也。一曰谈说也,从言兑,会意。按兑亦声。《墨子·经上》‘说,所以明也。’(孙诒让注:谓谈说所以明其意义。毕云,解说)《广雅·释诂二》:‘说,论也。’《周礼·大祝》:‘六曰说’。注,以辞责之。《礼记·少仪》:‘游于说。’疏为论说。”从朱骏声的解释来看,“说”有解说、论说的意义。拿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一书的取名来看,《说文解字》即为解释文字之书,其“说”字就是解 相似文献
10.
11.
说文旁见说解论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4)
<正>《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我国语言学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说解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也是一部杰出的训诂学著作。《说文》对一个字的解释,都列于正篆之下,有时还见于旁的字之下。学人把见于旁字之下的说解,称为“旁见说解”。为了叙述简便起见,这里姑且把正篆下的说解和旁见说解分别简称为正解和旁解。 相似文献
12.
<正> 《说文》用作“某声”的,我们从《说文》所说解的形声字中可以看出,对于这类字,《说文》即以“从某,某声”这一格式来表述。例如—— 肌:肉也。从肉,几声。(肉部) 期:会也。从月,其声。(月部) 吟:呻也。从口,今声。(口部) 相似文献
13.
苏宝荣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一、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汉字“家”的形义来源,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说文解字·宀部》:“居也。从宀,豭省声。”《说文》“省声”之字,多可疑音,故对许慎此条说解,元代周伯琦在《六书正讹》中早就表示了异议:“家与牢同意。豕居,故从宀豕,后人借用为室家之家。”清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踵其志并张大其说:“此字为一大疑案。豭省声读家,学者但见从豕而已;从豕之字多矣,安见其为豭省耶?何以不云叚声而纡回至此耶?”(《段注》七篇下)段氏并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窃谓此篆本义乃豕之居也,引申假 相似文献
14.
韩陈其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4)
壹《说文》会意字的研究,无论是就整体而言,还是就具体而言,至今似乎都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说文》“见”部:“见,视也。从目儿(人)。”段玉裁注“析言之,有视而不见者,听而不闻者;浑言之,则视与见。闻与听一也。耳部曰:听,聆也。闻,知声也。此析言之。用目之人也。会意。”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相似文献
15.
古德夫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2)
一、声训及其依据《说文》对文字的说解,大致可以分为互训、义界和声训。声训是以音同音近的字解释另一个字,以表示两字的得音、意义有渊源关系的一种训释方法。如《说文》:天,颠也,日,实也,月,阔也;水,准也;火,墩也;马,武也;羊,详也,门,闻也, 相似文献
16.
张寿康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5)
读了杨公骥同志的《释桢》(见《社会科学战线》一九七八年第二期),觉得其中释“孩”、“稚”、“幼”、“伢”、“童”诸词,探讨本源,义甚精确。但《释桢》中也有一些问题,牵扯到探讨词的本源的原则,值得提出来商量。杨公骥同志探讨词源,很注意《释名》的声训(即声衍说)。声训之说在探讨词源上是有价值的;但是在运用声训的时候,似应照顾到“形”和“义”。比如在释“桢”时说:“在远古时代,‘贞’、‘正’、‘整’、‘定’诸词音义的形成都是来自板筑工具的‘桢’。”这当中在谈到“贞”时就只提音和义,没有说到“形”,因为“桢”的形是“桢,刚木也;从木,贞声”(《说文》)。“贞”是从卜、贝,是简单的合体字,按字形的构造说,应是先有“贞” 相似文献
17.
说字小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裘锡圭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2)
1、说“敝”《说文·七下·■部》:“■,败衣也。从巾,象衣败之形”。“敝,帔也。一日:败衣。从■,从攴,■亦声。”殷墟甲骨文有“敝”无“■”。“敝字作帔断帧等形(《甲骨文编》337页“敝”字、336页“敝录”合文),左旁可以省作“巾”。从甲骨文字形看,“敝”字显然象击巾之形,巾旁小点表示击巾时扬起来的灰尘。从“攴”从“巾”,击巾的 相似文献
18.
苏东坡的《为程筠作归真亭》诗中,有“会看千字诔,木杪见龟趺”句,有人议为不当。囚为“龟趺”是刻成龟形的碑坐,怎么会出现在树杪呢?如王直方在其《诗话》中说的:“龟趺是碑坐,不应见于木杪也。”但叶梦得颇不以为然,他在《石林诗话》中说:“学者多议子瞻‘木杪见龟趺’,以为语病,谓‘龟趺不当出木杪,殊未之思。此《题程筠先墓归真亭》也。东南多葬山上,碑亭往往在半山间,未必皆平地,则下视之龟趺出木杪,何足怪哉!”何薳在《春渚纪闻》中也认为“木杪见龟趺”是合情合理的,指以为病者,实系“误疵坡诗”。他还举出杜甫《北征》诗中“我行已水滨,我仆犹木末”句进行反驳说:“岂亦子美之仆,留挂木末,如猿猱耶!” 相似文献
19.
一、教师对学生的评价 案例:教学北师大版语文第二册《燕子妈妈笑了》一课,在识字方法的交流中,有个孩子说:“把‘借’的单人旁换成金字旁,就成了‘错’,错误的错。”我评价说:“你用换偏旁的方法记住了这个字,这真是一个记字的好方法。”有的孩子说:“菜园是方的,所以‘园’这个字用大口框围起来。”我又马上评价说:“你也是个有心人,能联系生活实际记生字,小朋友们都佩服你。”这样在对学生学习方法的评价中也渗透了对学法的指导。 相似文献
20.
张严匀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1)
《说文解字》设立亦声部首“句”,并辖“拘笱鉤”3个亦声字。有人认为“句”部不当立,因为部首只表义,而亦声部首有表音功能,不该设为部首;有人认为“句”因其形义特点,难以归入它部,只能自成部首。实际上,“句”的确难以归它部且有从属字,因此必单立一部。从“句”诸字中除“句亦声”的“拘笱鉤”3字外,另有1个“句亦声”的字“雊”,它与“拘笱鉤”3字分归两部,有人认为这是《说文》属字归部的混乱,有人用字义所重说作为归部理据。实际上4字分归两部并不是归部混乱的现象,且字义所重说过于片面,应当着眼于字与字的关系,用“以类相从”的原则才能正确解释“句亦声”4字“拘笱鉤”与“雊”分归两部的原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