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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西方宪政思想中通过分权制衡手段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力,成为西方足球管理体制的思想基础。足球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包括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体制、领导体制、各职能部门层级管理体制、制度建设以及管理系统中政府、协会与俱乐部的关系定位。通过对英格兰、德国两国足球管理体制特点的分析,提出我国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应树立权力有限意识,重新界定政府职能,实现"全能足协"向"有限足协"的转变,并进一步理清政府与足协的关系,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2.
1.建立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必要性建立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必要性:可以弥补足球项目管理的宏观和微观性失灵,增强俱乐部的博弈力量;使所有者监督成为可能;联盟可改变委托与代理性质,从而产生高效的管理绩效;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成长需要更为高效、专业的组织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以解决公共性失灵问题;有效解决俱乐部高成本问题。2.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制度构想(1)厘清联盟与足协的权力边界:首先,联盟是一个自治组织。联盟承认足协对除联赛之外的所有足球比赛的控制  相似文献   

3.
美足协与职业足联合并最近,美国足球协会和美国职业足球联盟联合宣布:足球联盟的主席萨治将辞去该组织的主席职务,加入美国足协会,协助美国足协建立新的美国足球甲级联赛制度和组织1994年美国世界杯足球赛。美国的职业足球联盟原是独立于美国足协之外的一个足球组...  相似文献   

4.
政府权力在我国职业足球发展之初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足球职业化的推行,政府权力在职业足球运行过程中的介入逐渐显露出了其局限性,权力对市场规律的扭曲成为制约职业足球发展的主要矛盾,从体育与改革开放的关系看,政府权力在职业足球中的隐退是深化体育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中国足球制度的逻辑与悖论——以足球市场化阶段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运用文献资料和逻辑分析法,以足球市场化阶段为分析视角,对我国足球制度的逻辑与悖论进行理性的论证。分析认为:我国市场化阶段的足球制度逻辑应是政府管理+公共财政+市场机制+私人财政。但现实中我国足球制度逻辑存在制度悖论,形成原因主要是政府权力控制和体制转型所致。政府管制、市场机制为辅的制度安排使我国足球管理者既没实现足球运动的开展、普及和提高的历史责任;又没严格地监管控制足球联赛产品市场的生产和交换。要消解足球制度悖论,一要改革足协与足管中心"两权合一"为"两权分离";二要建立由法律控制和依法律善治的足球政府;三要建立控权与分权的责任型政府。  相似文献   

6.
采用文献资料法等研究方法,从法国足球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探究法国足球管理成功的主要原因.认为政府与足协充分合作是法国足球管理体制主要特点;联赛机制、酬款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和监督机制组成了法国足球管理的运行机制.法国足球管理的成功对我国足球管理改革有着很好的借鉴、启示.  相似文献   

7.
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联盟建立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顾晨光 《体育学刊》2006,13(5):124-128
建立中国职业足球联盟的必要性在于:(1)可以弥补足球项目管理的宏观和微观性失灵,增强俱乐部的博弈力量;(2)使所有者监督成为可能;(3)联盟可改变委托-代理性质,从而产生高效的管理绩效;(4)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成长需要更为高效、专业的组织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以解决公共性失灵问题;(5)有效解决俱乐部高成本问题。提出未来中国职业联盟的构想:(1)明确联盟与足协的权力边界;(2)联盟要保护职业俱乐部之间的竞争与合作;(3)足协成员进入联盟决策层,是防止俱乐部业主合谋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8.
对举国体制创新与中国足球改革的互动关系进行研究。认为:举国体制创新的趋势表现为转变价值观念、发展模式、政府职能、社会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和经济理性6个方面;我国足球改革既有举国体制创新的一般特点,也表现出自身的特色,突出地表现为管理体制改革攻坚、职业联盟探索、校园足球推进3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举国体制之管理体制、竞赛体制、训练体制的刚性体系的解构与重构;客观上举国体制创新与足球改革形成多层次的矛盾关系,实质是中国转型社会的缩影。  相似文献   

9.
中国足协的改革不仅是整个国家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有益尝试,而且是行业改革特别是去行政化改革的排头兵,是而具有重大意义。考察中国足协的发展,其因体制转轨倒逼政府职能转移、法律授权造成自治权过大而形成了行政性垄断地位,自觉或不自觉地实施了强制交易、地区封锁、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排除、限制了足球市场竞争。面对足协法律规制的"内忧外患",应区分足协行政性垄断之行为的抽象和具体特征而进行"施治"。针对足协抽象行政性垄断行为,可通过竞争机制与竞争政策的结合、竞争机制的实体和程序的规范、足协章程效力和内容的明确等方式予以规制;针对足协具体行政性垄断行为,可采取体制转轨下的政会分离、转变足协身份以实现其独立、破除利益藩篱与遵循市场规律、建立类竞争法的行业法、完善多机构执法协调机制、明确足协可诉地位等措施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0.
一个好的商业管理团队可以通过正确的决策和严密的管理体系制造出繁荣的公司,一如沃尔马和微软,一个好的足协管理层可以通过准确的调控和缜密的法制法规锻造出强大的国家队,一如英格兰、法国,而一个管理有效、法制健全、体制成熟的职业联盟则可以成就稳定、昌盛的职业联赛。一如欧洲五大联赛。无规矩不足以成方圆。只有在成熟的足协,健康的职业联盟的共同努力下,才真正可能有一个国家足球水平的稳步提升。  相似文献   

11.
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运用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了中国足球协会管理体制的行业治理功能,认为中国足球协会管理职能错位,权力不受会员约束,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管理体制的运行效率。提出应赋予中国足球协会独立的行业管理职能,由中超公司独立运作职业足球联赛,并理顺中国足协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职业足球运动本质上是市场经济的商业行为,职业足球主要利益主体是处于法律平等地位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球员、行业管理协会等社会组织团体和自然人主体。在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与球员之间是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职业足球俱乐部之间是合伙型联营的法律关系;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足球协会之间既可能表现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又可能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相似文献   

13.
李状 《体育科研》2017,(6):22-28
英国作为现代足球的发源地,一直是世界足球强国。英超联盟是英国足球产业的中流砥柱,在英国体育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英超联盟的组织结构、产权框架与经营手段的研究,反思中国职业足球存在的“管办不分”“产权不清”以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体现在中超联赛上就是组织结构的不完善与商业开发能力的严重不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结合中国自身实际,提出从加强联赛理事会建设与促进中超公司发展这两个角度寻找一条适合中国足球发展的道路。  相似文献   

14.
中国足球协会的改革需要公民社会参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合二为一,是政府行政权力的延伸,造成了职能僵化和权力滥用,必须深化改革。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中国足球协会的改革和公民社会的参与形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中国足球协会的性质和目前的“乱作为”需要公民社会的参与,实现足协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的优化;另一方面公民社会参与有利于遏制中国足球协会公权力专断,实现公民社会参与下的中国足球协会职能的不断转变、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服务方式的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的不断健全。  相似文献   

15.
在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成长过程中,足协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进程,足协越来越成为俱乐部成长的阻滞力量。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了足协对俱乐部的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足球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的制度设计方略。  相似文献   

16.
本文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对我国足球改革热点和发展路径进行研究认为,足球是一个发展缓慢的动态开放的系统。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国家队成绩不理想、职业足球发展缓慢、青少年人才培养落后和足球德缺失等问题。我国足球改革应重点谋划管理服务、青少年人才培养、足球文化与外部环境的综合改革,推动我国足球的科学化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论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发展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总结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过去一年实践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从改革的视角分析,提出了中超联赛持续、健康发展的构想:依法治理中超联赛环境、加强中超联赛管理、提高中超联赛水平、建立俱乐部法人管理制度、抓好青少年足球运动后备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18.
By analysing the political arena of the European Sectoral Social Dialogue Committee in the Professional Football Sector, the aim of this paper is to offer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Committee and its opportunities and prospects. First and foremost, the normative, legal context of the Committee precludes the conclusion of agreements that deviate from the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Football Association transfer rules or are contrary to European Union (EU) law. Furthermore, while EU involvement in the matter of social dialogue in professional football is democratically legitimate, the lack of solid support from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is problematic. Most importantly, the power relations between the actors are a decisive element for the prospects of the Committee. After analysing the added value of the Committee for the respective actors, it is clear that currently, hopes for a wider bargaining agreement in professional football are not realistic.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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