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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格斯——老兵不死老兵不死,而且不会凋零——如若不信,请欣赏吉格斯在曼联的奇迹之旅.弗格森关于吉格斯的最经典描述是这样的: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那年他才13岁,他在场上奔跑的样子,就像可卡猎犬在风中追逐一块银纸.”25年过去了,吉格斯至今仍代表球队在球场上冲锋陷阵,他的经验和能力依然是红魔的宝贵财富.1999年曼联三冠王的梦幻经历令人回味,吉格斯在曼联对阿森纳的足总杯半决赛重赛中攻入的职业生涯最佳进球无与伦比:加时赛最后时刻,吉格斯中场左侧带球晃开维埃拉,随后利用速度、假动作和爆发力连续突破格里曼迪、迪克逊和亚当斯的围追堵截,冷静攻破西曼十指关,这记如有神助的长途奔袭,是威尔士跑车最伟大的进球.为曼联效力20年来,吉格斯随队夺得了12次英超冠军、4次足总杯冠军、4次联赛杯冠军、2次冠军联赛冠军、1次欧洲超级杯冠军、1次世俱杯冠军,他还是英超创立后唯一每个赛季均有进球的球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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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体育》1991,(12)
一年一度的丰田杯又将在日本东京国立体育场开战。根据历届开战的时间为每年12月的第2个周日的惯例,今年的第12届丰田杯将于12月8日开战。丰田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60年,那年产生了由欧洲冠军杯得主与南美解放者杯得主之间进行的洲际俱乐部队冠军杯赛。组织者试图证明欧洲与南美的足球水平到底孰优孰劣,到了1980年,这项由主客场两场比赛决胜负的赛事改为在日本东京一场决胜负的丰田杯赛。前6届丰田杯赛的优势在南美,5届大赛皆为南美俱乐部队捧杯。其中尤以第2届、第4届最为精彩纷呈。第2届欧洲一方是利物浦队,南美一方是弗拉明戈队,前者大刀阔斧,后者柔韧细膩,前者有拉什、格拉巴拉尔等明星,后者有白贝利济科等骁将。前者长驱直入,后者以巧制凶,任凭利物浦长传冲吊,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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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粒进球 和水晶宫队的决赛是贝克汉姆的成名作之一,由于在和托特纳姆热刺队的比赛中他很快就适应了比赛气氛,于是教练让他参加了最后的决赛。那时贝克汉姆的身材和体格都很一般,因此哈里森决定像当初培养吉格斯那样将他球技好的特点充分发扬出来,同时让他避免过多地消耗不必要的体力,这种方法果然很奏效。比赛开始后,贝克汉姆迅速进入了状态,虽然大部分时间里他在边路活动,但很多进攻的组织策划几乎都是来自这个区域。水晶宫队决定与曼联青年队死缠滥打,而哈里森部署球员们先水晶宫队拉出来打,让其后防空虚再痛打对手,结果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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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出生的吉格斯在黄历中属牛。而牛年刚刚开始,吉格斯就开了个好头。曼联大胜切尔西,他是功臣之一;击败博尔顿本赛季首次登顶,威尔士老将打了自己的第550块英超联赛,惟一的进球也来自他的策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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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体育》1994,(2)
巴西圣保罗足球队去年12月12日在日本东京国立竞技奥林匹克体育场举行的第14届丰田杯赛上,踢了一场强劲而漂亮的桑巴足球,以3比2力克欧洲俱乐部最强队意大利的AC米兰队,蝉联了丰田杯赛的冠军。 足球运动发展到今天,已到了光靠某个方面的优势不能在比赛中取胜的地步;而在全面的基础上,拥有鲜明的特点才能克敌制胜。要全面,也要特点,这就是第14届“丰田杯”足球赛给我们带来的思索。 多年来,南美的技术加速度与欧洲的力量加速度孰优孰劣,一直是世界足坛争论的焦点。14届世界杯足球赛,欧洲、南美国家的足球队不相上下的历史,使得这种争论难以得出结论。举办过14届欧洲与南美俱乐部冠军之战的“丰田杯”也是如此,而南美队以往夺冠次数多于欧洲队(9:5)的事实,说明南美的技术稍占上风。怎样理解这种优势呢?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以往南美占优势的原因,是他们的技术确比欧洲占优势,但力量速度又不比欧洲差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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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圣保罗足球队于去年12月12日在日本东京国立竞技体育场举行的第14届丰田杯赛上,踢了一场强劲而漂亮的桑巴足球,以3比2力克欧洲俱乐部最强队意大利的AC米兰队,蝉联了丰田杯赛的冠军。 足球运动发展到今天,已到了单靠某个方面的优势不能在比赛中取胜的地步;而在全面的基础上,拥有鲜明的特点才能克敌制胜。要全面,也要特点,这就是第14届丰田杯足球赛给我们带来的思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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