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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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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育纠纷司法介入之思考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体育纠纷的司法介入,它确切指司法机关为体育纠纷当事人提供司法救济,包括司法机关对体育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处理。体育纠纷司法介入的思路:一方面,要为体育纠纷的司法救济提供权利基础;另一方面,要为司法救济提供程序基础和具体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司法介入体育纠纷在我国具有现实需要和实际的可行性,应当通过立法和具体的制度设计及机构设置推动体育纠纷司法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当前,体育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手段构成了我国解决竞技体育纠纷的主要手段,无论是解决效力还是社会公信度都有一定缺陷,引入司法介入机制是规范竞技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在分析司法介入必要性的基础上,探讨了完善司法介入机制的理论论纲,以期为我国竞技体育事业的规范性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体育纠纷司法介入和行业自治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以我国法律条文和法学原理为理论基础,通过考察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过程中发生的体育纠纷的内外部救济,运用文献资料法、法理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体育纠纷的行业自治和司法介入进行了辨析和探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体育纠纷行业内部自治的不足,体育纠纷司法介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对体育纠纷行业自治与司法介入的辨证分析。  相似文献   

4.
我国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体育自治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且对我国无任何影响,我国司法实践中许多曾经的自治堡垒已逐渐被司法攻破,在"举国体制"下,依靠体育自治来实现竞技体育纠纷公正解决,无疑是痴人说梦或掩耳盗铃,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方是该类纠纷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5.
浅析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难度及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将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司法介入体育自治问题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基础性阐述,并分析了这一理论在体育自治领域的适用可能。进而,对司法不得介入的理由和司法得以介入的理由分别进行了初步论证,既从反面分析了国内现阶段的相关立法缺陷和机制冲突,也从正面阐述了在国内法治发展和国际趋势推动的前提下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文章简要介绍了体育自治的理论背景和实践情况,以及体育纠纷对司法介入的排除。首先对体育自治作了初步的定义,并从规则自治、组织自治和纠纷自治三方面对目前体育自治在中西方国家的现状作了一些分析,对体育自治的基本要素进行了归纳。其次,通过对国内体育自治立法滞后的原因分析和国外体育自治立法的介绍,将国内外体育自治的立法状况作了比较。第三,通过分析近年来国内出现的具代表性的体育案例,结合国际权威体育组织的有关章程,总结了体育自治对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影响,并详细介绍了国内体育纠纷解决的现状和国外体育纠纷解决的惯例及机构。  相似文献   

7.
司法介入竞技体育纠纷的理论障碍主要在于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德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给该原则以理论支持,然而今天,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经势微,我国体育纠纷解决自治原则缺乏中立的体育仲裁制度保证,且其本身过于绝对,再加上我国现行体育社团内部解决机制因受体育行政权的制约而缺乏独立性。故应当确立我国竞技体育纠纷解决有限自治原则,并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章程、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和体育法院来实现。  相似文献   

8.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体育司法实践可以检视体育立法的不足并促进法律的修订和完善。通过对近十年217份体育司法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发现,体育司法判例呈现数量逐年递增、涉案范围广泛、法条援引集中和法条适用不均衡等特点,在体育司法实践中存在仲裁与司法受案范围设置不合理,部分法律条款可操作性不强,体育组织主体权责不明晰以及纠纷解决机制不畅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应进一步明确仲裁与司法的受案范围,科学设置体育法律内容,划清体育组织权责范围及行为边界,构建多元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服务于体育强国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我国体育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体育纠纷在数量、内容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实践中诉讼已经成为解决体育纠纷的重要方式。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如何加强对运动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公正有效地解决体育纠纷,对我国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并与国际体育接轨具有现实意义。结合中国司法体制的现状以及体育纠纷本身的特征,论述了我国的现行体育纠纷诉讼解决机制的不足以及进一步完善的措施,以期促进中甲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在目前的司法体系中,相关判例对于信鸽运动纠纷的定性和判决结果不一。本文从司法管辖的角度,分析认为,对于信鸽运动纠纷中的单纯体育纠纷,应当赋予信鸽协会有限的自治权,确立仲裁前置的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信鸽运动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和刑事纠纷,则应当明确由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相似文献   

11.
国外司法介入体育争议之综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介绍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瑞士等国家司法机关介入体育争议的方法、性质、原则等情况。认为:国外司法机关的审查通常限制在程序性问题,如裁决的做出是否遵守了公平、正当程序等原则,而且必须是在用尽了体育组织的内部救济后才可以将有关争议提交法院进行审查。面对我国日益增多的体育争议,建议引入司法介入制度。  相似文献   

12.
体育争议因其时效特性尤其强调争议解决机制应具有高效品质。以CAS为典型的体育解纷体制却以复级化为普遍态势,它位于各体育组织之外构成其内部解纷机制的二级延伸,这对体育解纷机制的高效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对解纷效率有所贬损。效率的局部丧失辩证地为体育争议的复级解纷机制带来了积极补偿。以CAS为顶点的复级伞形解纷机制有利于公正、中立地化解体育争议,并通过CAS发挥裁决优化和规范统一的功能。我国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复级化重构或者以CAS为复级管辖机构,或者以中国专业体育仲裁机构为复级管辖机构,后者更符合中国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尽快建立《体育法》上专业体育仲裁机构成为该方案的前提与关键。  相似文献   

13.
体育争议因其时效特性尤其强调争议解决机制应具有高效品质。以CAS为典型的体育解纷体制却以复级化为普遍态势,它位于各体育组织之外构成其内部解纷机制的二级延伸,这对体育解纷机制的高效性造成了负面影响,对解纷效率有所贬损。效率的局部丧失辩证地为体育争议的复级解纷机制带来了积极补偿。以CAS为顶点的复级伞形解纷机制有利于公正、中立地化解体育争议,并通过CAS发挥裁决优化和规范统一的功能。我国体育争议解决机制的复级化重构或者以CAS为复级管辖机构,或者以中国专业体育仲裁机构为复级管辖机构,后者更符合中国体育发展的独特规律。尽快建立《体育法》上专业体育仲裁机构成为该方案的前提与关键。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越来越呈现出社会化、商业化和国际化等特征。体育蕴含着巨大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各方在利益的追逐与分配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体育纠纷的发生,错综复杂的体育纠纷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就目前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看,单一的纠纷解决方式已经难以应对,当务之急是引入ADR机制,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体育纠纷。以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为背景,从体育纠纷实发案例出发,探讨社会转型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影响以及对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带来的挑战,在结合ADR机制的特点和功能,并借鉴相关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与发达国家应用ADR机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5.
由于职业体育纠纷日益增多,普通的司法救济途径又不能满足职业体育领域的特殊要求.为了寻找适合职业体育纠纷解决的途径,从禁令这一典型的临时性救济措施入手,研究禁令在职业体育中的适用情况.运用文献检索法和逻辑分析法,讨论了禁令的一般性理论和禁令在职业体育中的特殊适用范围.结果表明:在国外有12种类型的职业体育案件可以颁发禁令,而我国则仅限于其中一种类型的一部分案件可以申请颁发部分禁令.  相似文献   

16.
职业足球运动员与俱乐部、足球协会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此类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多样性。分析英国、德国足球运动员纠纷案例及其纠纷解决机制的特点,结合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在合同型和技术型纠纷等领域的实践,从纠纷性质、法律适用以及执行等方面进行探讨。认为:目前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纠纷解决机制缺乏独立体育仲裁机构与相应的监督和审查,内部仲裁、外部仲裁、调解与诉讼之间衔接不畅。基于中国职业足球现状和《体育法(修改草案)》,提出根据不同类型纠纷建立相应解决机制,并建立独立体育仲裁机构,完善程序衔接整合:(1)运动员与俱乐部的劳资纠纷,双方适用普通仲裁程序;(2)技术型和管理型纠纷由足球协会内部仲裁庭裁决;(3)运动员的纪律处罚以及不服内部仲裁的纠纷,在穷尽足球协会的内部救济后适用上诉仲裁程序;(4)运动员与赞助商的合同纠纷,在确定违约或侵权的合同责任后,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独立体育仲裁机构提起普通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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