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 毫秒
1.
无论是专利的法定程序还是行政规程,总体上看均由三种基本要素构成,即载体、期限、费用。载体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提交的在种类、形式、内容上满足要求的文件,或在电子化之后提交的软盘或光盘;期限是指启动各种程序所应遵守的法定或指定的时间限制;费用是指启动各种程序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各种规定的费用;三者对专利程序有着至关重要的制约作用,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2.
如何缴纳专利费用姜溯洲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这里所说的规定是指专利法实施细则对缴纳费用期限的规定和专利局对各项收费标准的规定,要求缴费人在规定缴纳期限内缴足规定数额的费用。如果缴费期限届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  相似文献   

3.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延误了缴纳专利费用的期限,或数额缴纳不足而造成专利视为撤回或视为放弃专利权和专利权被终止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因延误缴纳专利费用而造成专利权丧失的情况不仅给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造成损失,也给专利事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对专利费用的缴纳期限的监视应引起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以及专利代理人的高度重视。 造成没有按期限缴纳或专利费用缴纳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专利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而专利申请人自己对缴纳专利费用的规定和期限不熟悉…  相似文献   

4.
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专利权人可以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用于证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但不能用于证明该行政决定合法。专利无效请求人提交其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的,不予采纳,但用于证明专利复审委员会程序违法的证据除外。法院对于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证据,应当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判斷是否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无需进行认定,予以采纳的应当作出认定;不应在末对证据进行认定的情形下,仅以当事人提交了在行政程序中未提交的新证据为由,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新证据重新作出决定。对于当事人超出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应当参照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专利申请的流程事务进行归纳梳理,介绍了申请前、审查中、授权后三个阶段中常见流程事务的主要应对策略,结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官方网站介绍等权威材料,给出专利电子申请、专利代理委托、专利检索、专利费用减缴、请求书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答复期限、缴费方式、发明优先审查、复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利转让、专利许可等方面流程事务处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和办理有关手续 ,应当缴纳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应缴的费用包括 :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审查费、复审费、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优先权要求费、恢复权利请求费、专利登记费、印刷费、延长期限请求费、权利要求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等等 ,多达十几种。收费的项目与标准 ,也并非一成不变 ,每隔几年 ,往往会作调整。 1 985年公布的收费项目与标准 ,在 1 994年 9月作出第一次调整后 ,今年 2月 1 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七十五号公告 ,宣布…  相似文献   

7.
专利法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这里所说的规定是指专利法实施细则对缴纳费用期限的规定和专利局对各项收费标准的规定,要求缴费人在规定缴纳期限内缴足规定数额的费用.如果缴费期限届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将会造成相应权利的丧失。因此,按规定缴纳费用,是申请人或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表明,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可以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但是,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存在诉讼中改变行政行为的机制和程序,对于在行政诉讼中发现明显错误的审查决定和人民法院建议专利复审委员会主动改变的审查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都无法启动主动变更程序。这一现象与目前"有效解决纠纷"的司法审判政策不符,也与专利复审委员会缩短审查周期的发展目标不符。本文论证了主动改变行政行为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同时对其性质、作出时机、启动和制约、流程设置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瑕疵授权的存在和我国专利转化率低的客观现实,要求必须完善授权后更正程序。本文建议在现有专利制度中,增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职权进行实体更正的程序,即对于授权后发现的明显实体缺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依职权进行更正。更正程序可通过两种途径实施:一是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依职权启动无效宣告程序;二是建立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撤销程序。通过上述途径,希望可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纠错的主观能动性,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各方对于更正的不同需求。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有人称之为小发明。其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是采取初步审查制,经初步审查合格授予专利权后,自申请日起保护期为10年,申请费及年费数额比发明专利少得多。基于实用新型的上述特点,只要满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甚至满足发明专利申请条件的产品发明,申请人均趋向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因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时间相对较短,费用又低,具有经济、方便、快捷的特点,而专利的保护性与发明专利相比又没什么差异,保护期限10年也…  相似文献   

11.
各种专利费用及缴纳期限1.申请费申请专利后,首先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申请费、发明专利的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要求优先权的)。申请附加费是指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说明书附图和序列表)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  相似文献   

12.
继2003年颁布实施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3月15日颁布了新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该办法对强制许可的审查、强制许可费用的裁决、强制许可的终止作了详细的程序规范,对2008年颁布的专利法中新增加的几种强制许可情形也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强化了专利实施许可制度的可操作性。本文对2012年新颁布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价值取向、一般程序规范、几种特定情形下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条件与程序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如果未按期限缴纳费用或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会产生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专利权终止,或视为未提出有关请求的严重后果。因此当事人应给予高度重视。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目前专利收费共14种,可分两类:一类是申请取得和维持专利权的费用。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优先权要求费、审查费、复审费、专利登记费、年费。另一类是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费用。包括:著录项目变更费、恢复权利请求资、撤销请求资、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  相似文献   

14.
根据欧洲专利局(EPO)的最新规定,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PCT申请人,可在国际初步审查阶段向欧专局提交两次修改或答复意见。此规定自2011年10月4日生效,适用于2011年12月1日当天或之后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撰写期限届满的PCT申请。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专利费用种类繁多,缴纳期限复杂,正确的缴纳专利费用对专利的申请审查及正常维持起着重要作用。本人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各种缴费方式的特点进行总结,以便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缴费方式,提高专利缴费的效率。  相似文献   

16.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其中,针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允许的修改方式,修改前后的专利审查指南做出了不同的规定。本文根据修改前后专利审查指南的不同规定,结合专利无效的案件实例,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书允许的修改方式进行了讨论,以期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实务操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以及各类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的提高,我国国内当事人对专利实施许可的备案也越来越重视,申请备案的也越来越多。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与其他国家关于专利许可登记或备案的相关规定进行对比分析,从延长时间期限、强化登记效力和设立"开放许可"规定3方面给出一些思考或建议,以助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程序的完善和优化。  相似文献   

18.
问:复议申请被受理后,按照什么样的程序进行专利行政复议?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的规定,有关专利的行政复议采取书面方式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可以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情况,也可应请求听取复议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的口头意见。  相似文献   

19.
有效专利是指截至报告期末,专利权处于维持状态的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最长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最长期限均为10年,专利权维持有效需要缴纳年费。并非所有专利权都能存续到最后期限,市场前景不乐观或者市场价值已经丧失的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之前会因权利人不缴纳年费等原因提前失效。因此,有效专利的数量是统计市场主体专利权实际拥有量的唯一指标,有效专利的维持时间是表征专利运用与市场化水平的关键指标。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有效状况,能够反映企业、地区和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与依靠智力资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直接相关。  相似文献   

20.
一、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立的政府性官方网站,提供中、英两种版本。在2006年4月底进行全新改版后,增加了很多新的功能。中文版的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收录了1985年9月10日以来公布的全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著录项目及摘要,并可浏览、下载和打印各种说明书全文及外观设计图形。该数据库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开发建立并维护,每周更新一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还提供和专利相关的多种信息服务,如近期专利公报的查询、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法律状态查询、收费信息查询等。还可以链接到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数据库。需要注意的是,此数据库面向公众提供免费专利检索服务。鉴于设备与带宽的限制,建议日浏览或下载专利说明书超过300页的公众访问其他网站或向相关单位订购专利光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