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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股权是投资人或认股人以及继受人对所持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对股份的所有权。股权是股东权之一种,股东权包含股权。股权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其他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共益权)具有社员权的性质。继承人继承的是已故股东的股权而非其他股东权,继承公司股东的股份并不当然取得股东的资格。继承人向第三人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必要的,但对其他股东能否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须进行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2.
股东通过获取更多的经营信息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控制,这是全面保护股东权利的重要一环。股东知情权从宏观上可分为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帐薄查阅权、询问权。《公司法》立法上存在缺陷。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应当扩大。投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是权利的实现的关键。股东不能滥用知情权。  相似文献   

3.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为保护其在公司中的权益而对公司有关情况行使的查阅权、质询权以及核查权和核查人选任请求权。它是股东依法知晓公司经营的真实信息的权利。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作了比较具体、全面的规定,但还有探讨余地。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应关注于提起知情权诉讼的主体、目的以及股东知情权诉讼中的被告等问题;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是防范股东风险、保障股东权利最有效的手段。  相似文献   

4.
张锋 《襄樊学院学报》2007,28(10):34-38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包括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制度。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应采取相对自由模式,除章程对转让进行限制外,股东权可以自由转让;其转让的程序包括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和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二个阶段。股东权的外部转让应采取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的模式;其转让的程序包括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三个阶段。应坚持公司内部登记生效主义和公司外部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司法》第110条、第176条规定了股东对公司的相关查阅权和质询权,但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行使其权利的时间、地点、期间、内容、程序等。而且由于股东的查阅和质询内容可能涉及到关于公司根本利益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公司法也未就股东的查阅权和质询权作出适当的限制,致使公司因一些恶意股东滥用其查阅权和质询权而蒙受巨大损失。从国外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经济学角度来看,我国股东行使查阅权和质询权的相关内容应进一步扩充,而行使条件应得到限制。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修订草案)》革新了公司治理范式,公司治理目标和公司治理理念的迁移表明注重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是顺应现代公司治理的态势。而双重股权结构进一步分离了投票权和现金流量权,中小投资者决策性权利和经济性权利受到削弱,尚不完善的配套制度使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面临困境。发挥双重股权结构优势的关键在于确保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困境出路在于完善全过程约束机制以遏制特别表决权股东和大股东权利滥用,事前限制特别表决权股的投票权配置和行使范围,事中从日落条款、信息披露及独立董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事后强化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和完善诉讼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7.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指了解案情并有作证能力的人,因符合法定情形而依法卸除作证义务,不予作证的权利。我国目前对拒绝作证权主体的设定的范围应包括亲属型、公务型和职务型;对拒绝作证权主体行使其权利必须作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资本多数决原则有利于公司进行兼并重组和资产处置等重大行为.同时公司的结构性变化往往对股东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为在公司效率和股东保护之间求得平衡,应赋予少数持有异议的股东股份评估权。通过行使该权利,异议股东将股份以公平价格出售给公司从而收回投资。多数国家和地区均规定了这一权利.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首次确立了股份评估权。通过对股份评估救济主要内容的比较研究,对相关立法进行评价,对其贯彻实施和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形成权的核心问题是形成权的行使,形成权的行使以单方法律行为为一般方式,以诉讼行为为特殊方式,而无需对具体形成权的行使方式作人为的划定,并指出准法律行为不是形成权行使的方式,但与形成权的行使有着密切的联系.形成权行使的限制有三种,即权力滥用、除斥期间和权利失效.  相似文献   

10.
潘霞 《商洛学院学报》2006,20(3):72-75,94
股东质询权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应以质询权之定性为前提。股东质询权源自于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每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都应享有质询权,而无论其有无表决权,也无论其持股数量与期限。股东质询权与股东查询复制权一样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股东行使质询权的目的并不仅限于知悉公司内部信息,还有直接监督公司经营之目的。  相似文献   

11.
股东瑕疵出资可分为未出资与出资不足,瑕疵出资对公司、已足额出资的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有很大的危害。本文从《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谈起,分析了该条文的进步性,但认为其还存在限制条件、内容、程度、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因此认为合理限制的启动条件应为危害到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其股东权利的限制内容应控制在自益权范围内,同时提出合理限制的程度应以其实际缴纳出资的比例为基础,最后分析了合理限制的前置程序及终止条件。  相似文献   

12.
新《公司法》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会计账簿查阅权,但由于规定不够具体,给实际操作带来不便.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基础,提出会计账簿查阅权的行使主体为无限定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对象范围包括正在使用及已经归档的账簿,但不包括会计凭证;股东必须依法定程序行使该项权利,当其受到公司侵害时可以采取起诉等司法救济途径;股东在此类诉讼中应正确举证并注意诉讼时效;法院应当开创一个特别诉讼程序并正确认定股东查阅账簿目的正当性及举证责任分配问题等,以使股东的会计账簿查阅权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和保护.  相似文献   

13.
股东质询权归属于股东共益权,在各项共益权行使过程中由于均介入公司、股东利益,所以各项权利履行所涉及的范畴一方面存在交叉可能,另一方面具有因果联系进而相互影响,而股东共益行为结果必然会影响到有关股东自益权的行使,为了更好的实现股东质询权,为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必须把握理解主要股东共益权与股东质询权之间的羁绊以及脉络联系。  相似文献   

14.
股东查阅权是股东一项重要的权利 ,本文对查阅权的性质、对象、行使条件和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此基础上 ,指出了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不足及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5.
我国修订的《公司法》扩大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规定了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明确了对于侵害股东知情权行为的司法救济渠道,从而解决了对于股东司法救济缺少法律依据的问题.但是,由于法条对该项权利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该项权利在权利的界定、适下用范围、权利的实现方式和法律救济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从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实际需要入手,对我国《公司法》中的股东查阅权的权利主体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6.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尤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中小股东受到大股东的压制,其股权的行使更是离不开知情权的掌握。从公司不履行法定义务产生的股东行权障碍、股东行使查阅权产生的法律障碍及判决生效后产生的执行障碍三方面探讨股东知情权的行权障碍;在妨碍股东知情权的私力救济上提出了公司章程赋权、股东会专项决议及公司治理细则等三项措施,在公力救济方面,结合司法实践分析了简化诉讼程序、借鉴调查令方式的可行性,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提出浅见。  相似文献   

17.
"弱势股东"是指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无法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也无法影响公司决策从而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股东。弱势股东并不等于持股少的股东,而应理解为在权利行使上受到限制、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包括持股比例较少的中小股东,有时持股比例相对较大的大股东也可能处于这种弱势地位。因引进了对弱势股东倾斜保护的制度,新《公司法》在这方面虽说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有必要做更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具有某些物权效力的债权,是一种既得权、请求权及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其本质是对所有权的限制,以牺牲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为代价,换取对承租人特殊利益的保护。因此,司法实践中,既要充分保障权利人行使权利,又要严格掌握该项权利的行使条件,防止权利的滥用,做好各方利益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公司归入权源于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第16条b款,美国据此确立了公司董事、高级职员等内部人,特别是受益所有人为归入权的规制对象,从而进一步丰富了判例规则,对世界各国立法的影响很大。公司的归入权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法定比例以上的股东实施特定违法行为获得经济利益,公司依法享有就其所得收入或收益归公司所有的法定权利。该权利的性质是形成权,该权利不以原权利为基础而直接源于法律规定,公司依单方意思享有并行使权利,而不受相关人意志的影响,但该权利的行使可能因相关人的抗阻而通过诉讼程序实现。  相似文献   

20.
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问题一直是公司法学界研究重点,而股份回购请求权实际上是中小股东摆脱大股东控制的一项有效制度.<公司法>确立了该项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诸多弊端,实有检讨之必要.本文提出了具体的适用条件、行使序完善的立法建议,同时对权利行使加以一定限制,以期实现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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