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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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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接、言词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对法官查清证据,进而查清事实.公正判案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但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对此仍规定不力,缺乏具体落实措施。为此,有必要完善现行刑事审判直接、言词原则。一是规定证人拒证的法律责任;二是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保护措施;三是建立规范的证人出庭经济补偿制度;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2.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都基本遵循的刑事司法基本原则之一,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仅有某些体现这一原则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工作中,还存在着证人亲自出庭作证困难、审判委员会过多介入案件审理等违背直接言词原则的情况。为适应新时期我国刑事司法建设的需要,应当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将直接言词原则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并在具体制度建设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3.
保护证人是保护人权、保证证人出庭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控辩平等对抗和直接言词原则的落实。本文立足我国的现实,通过确立证人保护机关、保护对象、具体保护措施等,提出完善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法律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大量的证人拒绝出庭作证,这使刑事诉讼的直接言词原则变成空谈,并使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庭审改革发生了严重失败的危险。本论述了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之重要性与证人不出庭之现实间矛盾突出,证人、鉴定人出庭率始终徘徊不前,这不仅背离了直接言词原则与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要求,更严重掣肘当前庭审实质化改革目标之实现。为此,文章拟结合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现实背景,在分析证人不出庭作证的立法、司法、观念等综合成因的基础上,指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路径与具体对策,即确立实行"相对的""不完全的"直接言词原则,在明确"关键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情形的前提下,确立书面证言使用的限制性规则,明确那些应当出庭作证而未出庭的证人证言的程序性后果,从而建立起一套以制度化、常规化出庭作证为主,例外明确化书面证言为辅的混合式人证调查程序。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采用直接言词原则,形成口头的直接审判,所有证据都通过证人直接呈现于事实的裁判者面前。坚持法官直接发现事实从而使司法程序透明,使法院获得信赖。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排除传闻规则是为了确保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当诉讼一方在审判中引用证人在庭外的证言作为证据,来证明所提及或指称的事实属实时,这些证言会遭到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证人没有出庭所作出的书面证言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出庭,确保被告人可以在庭上提出质问,使证言令人信服。  相似文献   

7.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法制国家普遍遵守的刑事诉讼原则,它蕴含了民主与进步。在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全面确立直接言词原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种保障审判程序自治性的环境和条件,这一原则就很难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切实贯彻,因此,全面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必然伴随着一系列司法制度和程度的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8.
刘锐  徐亚青 《学周刊C版》2010,(1):176-176
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当庭质证制度,由于证人不出庭的现状大量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诉讼的公正性,妨碍了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实本真,实现公正诉讼,笔者认为这就需要借鉴英美法系中的直接言词原则和传闻证据规则,从而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现象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与法院庭审改革所推行的当事人主义和直接言词原则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追求的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本文主要从社会学、立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刑事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并指出在诸多原因中最主要的矛盾焦点在于证人权利义务的平衡和证人保护制度建设上,并对刑事证人两项主要权利即安全保障权、经济补偿权和依法免证权的设置和完善提出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与此前的立法与司法解释相比,证据新《规定》有了较大的发展,我们的民事证据理念也应当有相应的转变。树立法律真实、私法自治的理念,全面正确理解举证责任的含义和实质。引入高度盖然性原理与法官心证原则,采用直接、言词证人证言方式。  相似文献   

11.
文章对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现状和原因做了深入剖析.由于立法上的选择性冲突和缺乏对证人出庭的相关保障,从而导致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同刑诉法对刑事庭审方式的重大变革不相协调.文章进一步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大胆构想,包括立法上的完善、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采用、证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及法制宣传的加强等.  相似文献   

12.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为新的审判方式的内容,不仅符合当代世界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潮流,也是实现刑事诉讼基本任务和价值目标的重要保障。从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尚不属完全空白,但这些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难以满足司法实践的实际需要,因此完善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对深化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及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为了协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往往需要出庭作证,而出庭作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或遭受一定的收入损失。为了保护证人的财产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赋予了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请求权。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缺位,使得证人出庭作证带来的损失得不到补偿,这也是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充分调动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有效解决证人不愿出庭作证这一长期困扰我国刑事审判实践的难题,有必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我国的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新的刑事诉讼法草案中借鉴西方先进制度理念,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规定了证人强制出庭制度、证人经济补偿、证人保护等。但是,由于我国几千年来“厌讼”的传统,及出于对人身、财产安全等利益的考虑,证人较少选择出庭作证。因此,在完善该制度时,必须认真研究我国的基本国情,从证人角度出发,得到群众的认同,引导证人走上法庭。  相似文献   

15.
刑事诉讼证人不出庭作证已成为困扰司法的一大因素,证人在审前所做的陈述在法庭上被大量使用,使得控辩式诉讼流于形式。刑事证人出庭率低,除了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证人的观念因素外,最主要的还是法律制度本身不健全,立法上义务与制裁失衡,缺乏对出庭证人的权益保障措施。应当通过提高公民对作证义务的认识,完善对证人的经济补偿和人身保护制度,确立证人特权和豁免规则等来改变刑事证人出庭难的状况。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有作证的义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然而,诸多原因使证人及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缺乏规范性、法律性,导致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非常低。本拟就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与原因,以及如何完善我国刑事证人出庭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7.
中国刑事诉讼证人不出庭作证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为此,在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在一定条件下书面证言的存在是解决中国目前证人不出庭作证现状的一种理智选择。  相似文献   

18.
证人证言是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证据之一,它对于案件的查明往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证人出庭作证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刑事证据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早已确立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但是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证人不愿作证、不敢作证或不愿、不敢出庭作证的现象十分突出,从而使这种最常用的证据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务之急,我们应尽快地完善有关法律,建立证人权利保障制度,从而尽可能地让证人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9.
2012年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难,确立了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强制作证、拒绝作证的处罚、证人补助(偿)制度,完善了证人保护制度.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立法指导思想的顾此失彼,司法机关对证人出庭作证在认识上的偏颇,以及配套制度的缺失,可能让缺乏系统化和科学性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无法发挥效用,其立法意旨难以实现.在《修正案》的实践中,我国应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社会环境乃至政治环境,让证人真正出现在法庭上,让证人的当庭作证不再变成“审判秀”,而能对控诉、辩护和裁判都产生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20.
证人作证是刑事审判的重要内容之一,最能体现司法公正,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增加庭审的透明度。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率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证人作证的立法不足、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及证人普遍担忧遭到打击报复,现有的证人保护措施无法充分调动证人作证的积极性。结合国内外证人保护的制度建设,就完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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