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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与就业》2001,(2)
凡在《出国与就业》上刊登广告的企业和公司,我社均要求其出示合法的注册手续。但是,杂志社不对刊登广告的单位所推出的服务、产品、信息等的可靠性做出保证。我们建议读者如遇具体问题一定找专家咨询。我们在此告诫读者,我们未曾验证过在《出国与就业》上刊登的品牌广告和服务广告的质量或成功率。在《出国与就业》上刊登广告并不说明杂志社本身赞同某广告。我们平等地对待所有广告客户,不向读者单独推荐其中某一广告客户。如果读者对刊登在《出国与就业》上的广告客户产生疑义,请您与本刊联系。联系投诉电话:82085144 《出国与就业》杂志社办公地点在北京。除了杂志的广告、发行外,我们没有在任何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代理。如果有人以《出国与就业》的名义,向读者推销产品或服务时,希望读者能与杂志社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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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阅读(初中版)》2008,(Z2):9-9
近日,本刊接到很多小读者的来信和来电,询问"《中学生阅读》初中版读者俱乐部"与广告页上刊登的"河南教育报刊社蓝焰读者俱乐部"是不是同一个俱乐部。在此,我们要郑重地告诉各位读者朋友:广告页上刊登的"河南教育报刊社蓝焰读者俱乐部"与"《中学生阅读》初中版读者俱乐部",是两个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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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深知,《高中生》的发展离不开所有读者、发行工作者、广告客户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要真诚地道一声“谢谢”!本文作者帮助我们推介《高中生》杂志有一段时间了,2005年2月底,他第一次走进《高中生》杂志社,回去后写下了这篇文章。刊发此文的目的不是为了“自我表扬”,只想以此作为我们工作的一种鞭策和鼓励,也作为我们不遗余力把《高中生》打造成品牌期刊的不竭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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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的脚步悄悄地迈进了2005,站在这个崭新的起点上,盘点过去一年的出国服务业,感触颇多。《出国与就业》杂志创刊多年,为了进一步发展,成为出国行业内的舆论窗口,杂志社于2004年12月9日在九华山庄召开了"部分因私出入境中介老总座谈会",会议特邀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因私出入境管理处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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