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设立并实施的四年多来,司法部严格遵循“四严”——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和“四最”——最权威、最规范、最廉洁、最严格的要求和目标,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照章办事、从严治考、规范运作,全系统上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顺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树立了国家司法考试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确立了司法考试作为高层次的国家专门考试的权威和地位。 相似文献
2.
我国自实行国家司法考试的四年来,在考试方式和题型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人才资格考试制度。不过,考试模式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另外,题型的选择必须与考试方式的选择联系在一起,二者共同受到测试目标的制约。本文在对我国目前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的方式和题型进行客观描述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国外业已成熟的作法,提出了完善我国国家司法考试方式与题型的一系列见解。[编者按] 相似文献
3.
WEI Shou-yu 《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27)
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司法公正和法学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应对司法教学任务、教学方式及方法进行改革,努力构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以满足提高法律职业素养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举行,同时,司法部出台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下称《违纪处理办法》)。至2004年,连续3届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过程中,各级考试组织机关依据《违纪处理办法》重视并落实对作弊行为的预防和查处,维护了这一国家级考试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5.
李波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3,(12)
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应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关系,但目前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往往采取的是司法考试倾向性教育模式,即法律教育为司法考试服务的现象。论文从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的关系展开,进一步阐述司法考试对法律教育的促进和阻碍,并提出对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和法律教育制度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法制建设离不开法学教育。在许多国家法学教育既是其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又是该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法学教育的状况直接影响法律执业资格的取得决定着法律职业者队伍的素质和知识构成进而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水准。那么在党中央厉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才?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律人才培养之间的关系如何衔接?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1986年以后我国设立了律师资格考试实行律师职业(执业)的资格的认定和市场准入制度来检验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高低。为了… 相似文献
7.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5)
众所周知作为我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无疑是选拔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首要通道和门槛,然而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着种种的不完善导致选拔和实践严重脱节。正因为如此,通过对西方司法考试制度的研究十分必要,以求改革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和健全司法考试命题技术。 相似文献
8.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下的法学本科培养目标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对我国法学本科培养目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何实现法学本科培养目标与司法考试的衔接,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创设了风格迥异的法学本科培养目标.鉴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独特性,我国学者纷纷时我国法学培养目标进行了有益探讨.笔者认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下的法学本科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基础型法律人才培养,在基础型法律人才培养中融入多元化职业教育,为国家司法考试提供人才支撑,这是在基础型法律人才培养前提下的培养方向. 相似文献
9.
夏秀渊 《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21(1):35-36
司法考试制度在当前的法制环境下所起的作用有限,在促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和中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方面目前难有建树。相当多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难以从事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内部也难以形成共同体。要使司法考试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尚须进行人事、财政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0.
孙卫 《临沧教育学院学报》2004,13(4):39-43
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总结经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促进司法考试的良性发展,对于推动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经过二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已经形成了有效的法学教育管理体制和人才评估机制,成立了国家教育部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确立了法学教育核心课程体系,并正在建立法学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学教育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世界上不少国家都通过实行司法考试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的方式来培养和选拔法律职业家, 相似文献
12.
褚江丽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12(4):99-102
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资格等方面做出调整后,对高校宪法学教学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国高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普遍偏离司法考试的命题重点,教学方法也较单调。鉴于此,高校宪法学教学改革应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以规范和实践为重点,采用多种方式,突出对学生的规范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 相似文献
13.
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学方法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的资格性考试,它规范了法律职业人员的统一标准及法律专业知识的要求,明示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必须适应培养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需要。为此,加强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让学生通过动手操作解决模拟或者实际的案件来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非常必要。本文探讨了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法学教学方法的影响,讨论了多种具体实践教学方法在教学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14.
赵云芬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7(5):26-29
司法考试制度是一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实现通过司法考试选拔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目的 ,世界上实行司法考试制度的法治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了司法考试的应试条件。我国司法考试的应试条件也明确规定在各种法律法规之中 ,具体包括对应试者的年龄要求、品行要求和学历要求等方面。本文拟分析其品行要求和学历要求方面的不足 ,提出完善我国司法考试应试条件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16.
构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规模的过度膨胀已经导致毕业生供求比例严重失衡,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法学教育的这种窘境更加突出。因此,理顺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建立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不仅可以促进法学教育改革,也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17.
方芳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08,(2):53-55
高校内部规则作为高校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维护高校秩序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可以看作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延伸与补充。为了实现高校内部规则的法治化和规范化,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法律保留原则,不得超越于法律之上,在其适用过程中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规则的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
刘广平 《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09,(6):47-49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于解决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接轨和良性互动,必须对当前的法学教育理念、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改革。同时,司法考试也应做出一定的改革。 相似文献
19.
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着一些弊端,对法学教育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应在司法考试的考试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题型、报考条件及通过率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惠州学院法学专业学生从2008年起参加司法考试,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至2010年考试通过率为50%左右,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促进了法学教学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和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但在司法考试的冲击下,法学教育也出现了应试教育的某些苗头。今后法学专业在教学中既要重视国家司法考试,又不能离开社会各方面需求而仅仅围绕司法考试来运行,要不断探索新的法学教学和学生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