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制度是保障群众有序自治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村民委员会监督制度在我国社会建设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村民委员会也出现了监督制度的法律架构不完善、监督的权限和程序不清晰等困境。完善村民委员会监督制度,需要理顺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等各方关系,在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内进行调整,同时也要在观念、立法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以实现标本兼治,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2.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们国家农村政治体制发展的一项重大成就,此制度的设立,对于解决农村有关问题、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另外,众所周知,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体系的一部分,它具有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的职能。但是,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无论是法律理论层面亦或是法律实施层面,对村民委员会的地位问题都没有作出准确的定位。关于村民委员会地位的定位问题,在行政法学的理论界中,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因此,就会出现在行政诉讼中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争议纠纷,无法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所以,对村民委员会这一行政主体,给予一个明确清楚的定位,是当前不容忽视的事项。  相似文献   

3.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村民自治委员会出现,并代替人民公社成为了基层农村主要管理组织。1982年宪法更是明确了村委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然而,当前针对村委会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制度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委会功能的发挥。本文试从选举立法和选举法的制度缺失两个方面对当前村委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村民自治的基本法律,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相应的时代诉求。在当下村民自治制度走向纵深发展、制度体系已突破传统村委会框架的情景下,2010年10月颁布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村民自治法的理念,但其制度设计上仍存在差距。未来立法有必要遵循村民自治权作为村民自治制度逻辑起点的立场,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结构予以必要的完善,使之符合村民自治法的立法定位和实质精神。  相似文献   

5.
平度“3·21”纵火案的发生暴露出我国村民自治制度中权力监督机制的失效。现有监督力量可以分为制度性与非制度性监督两种,然而这些监督力量均存在一定的问题而无法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对此,应当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从而在基层民主自治中形成治理权与监督权的制衡。通过设立检查机关驻派机构、发展村民组织,来引导村民进行多种途径的监督。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农村民主监督文化的形成。  相似文献   

6.
自治组织在整个村民自治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它是村民间接参与行使村民自治权利的组织形式,也是村民会议决议的执行机构;同时又是村民自治与国家管理的连结点,代表村民向人民政府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政府办理行政事务。但是,法律规定的粗放,制度安排的不足却往往使自治组织脱离了其应有的定位,在实践中陷入了各种困境之中。自治组织作为村民和政府的中介,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合理划分代表村民利益和协助政府之间的权限,从而真正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中国村民自治 ,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伟大创造。自 2 0世纪 80年代初起 ,村民自治以村民委员会选举为基本形式 ,在中国农村逐步得到令人振奋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民自治以完整的法定内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 ,制度建设是根本。重点是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制度 ,以村民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 ,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又是宪政制度的创新与民主政治的进步。村民自治是法治之下的由村民组成的“村共同体”之治,强调村民自治主体的宏观性、概括性与相对性。,村民自治的主体是集体行使自治权的全体村民,村民自治的性质是具有特定内涵的“基层自治”。基层自治的特殊性是自治主体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充分实现自己的权利,是在国家权力之外法律之下的权利自治。村民自治既不同于国家主权之下的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也不同于同一社会制度下国家权力有限让渡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1 99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发展困境的反思,认为中国村民自治的成长从上看需要体制性的行政放权,从下看则需要现代社会组织的发育。村民自治是现代民主-国家建构中产生的,其制度设计中蕴含着现代民主理念。但中国的村民自治具有国家赋权的特点,民主自治的立法精神能否落实取决于行政放权所提供的体制空间。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制度性的自治平台,需要农民组织化参与。传统的家族组织不可能为村民自治提供所需要的组织资源,反而会扭曲村民自治的精神。只有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化社会和农民的自我组织,以及在民主自治实践中培育的农村公民社会,才能为村民自治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  相似文献   

10.
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角度来讲,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应该坚持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深刻认识村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制度的内涵和特点。我们应以全体村民的民意为农村自治制度的权威基础,建立村党组织领导农村自治的工作机制,吸纳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运作,在某些行政管理体制和党组织管理制度方面进行大胆改革,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