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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强迫劳动罪的法益是劳动自由,劳动是需要人投入一定能量的活动,但不包括维持人自身生存的举动(例如吃饭、睡觉、呼吸、大小便等,这些活动也需要投入能量,但这是维持人自身生存的活动,应当排除在劳动的范畴之外)。暴力并不需要接触人的身体,威胁不限于以暴力相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与剥夺人身自由具有同一意义,女性强奸男性成立强迫劳动罪,强迫劳动罪和许多强制类犯罪成立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2.
为了使儿童被害人获得正义,也为了威慑潜在的拐卖犯罪,从而保护潜在的儿童被害人,需要对我国反对拐卖犯罪刑事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建议在无需将《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恢复为拐卖人口罪的前提下,完善我国关于强迫劳动、协助强迫劳动、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拐骗儿童等拐卖犯罪的规定,建立一个严密的反对拐卖犯罪刑事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只有部分共犯达成和解协议的量刑问题具有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学科交叉性更是复杂,虽然有司法解释对如何解决这种情形作了专门规定,但是理解适用上存在争议,争议的核心是如何“实现全案的量刑平衡”.实现途径有两种解释方式,应当采取何种解释方式,需要以刑事一体化的视野,在具体情形中理解和适用司法解释.无论是以何种方式理解司法解释,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共犯都应当承担被害人提出的所有的和解要求.  相似文献   

4.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在沦陷区对中国民众的强迫劳动现象极为普遍。其中掳掠劳工到日本本土或中国东北地区从事体力劳动是最典型的事例,而大量服务于军事需要的劳役和在企业中的超重劳动也属于强迫劳动的范畴。强迫劳动严重违反了国际公法,摧残了劳工的身心健康,理应作为殖民者的罪行加以清算。  相似文献   

5.
冯中华 《红领巾》2005,(5):47-49
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强迫交易行为频繁发生.在强迫交易罪的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正确地界定强迫交易罪中的暴力、胁迫的含义,划清它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相似罪的界限,以及其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对于刑事司法实践正确认定本罪会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主要客体是残疾人、儿童的人身权利,次要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足以抑制反抗”是本罪暴力、胁迫需要达到的标准。被组织者的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方可成立本罪。残疾人、儿童的监护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对此应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7.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本章要重点理解和掌握几种主要的侵犯财产罪的概念、特征、处罚原则及有关的政策法律界限.一、抢劫罪:(概念略)学习抢劫罪时,在认真把握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要正确地理解和认定抢劫罪的犯罪方法。抢劫罪的犯罪方法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加强力的打击和强制,包括故意杀害在内。“胁迫”则是指以当场将要实施暴力或其他加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刑诉法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内容,该内容是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得强迫自证有罪”原则在我国刑诉法中的体现,其对防止刑讯逼供会起到很大作用.“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不等于就沉默权的规定,两者之间还是存在区别的.  相似文献   

9.
李赪 《天中学刊》2009,24(4):42-45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范围应包括"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强令",其中的"章"应作广义的理解,"险"应作客观的理解,"作业"仅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内理解.本罪中被强令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结合具体案件中强令者表现的强令程度,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分别规定,属于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本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界线明显.  相似文献   

10.
科学不创造价值,主要是因为科学在其两种存在形态上,作为以往的“物化”了的科学理论不能直接进入生产过程而无法成为创造价值的要素;正在进行的活劳动形态的科学劳动,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直接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劳动,而不是经过交换实现个别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以创造价值的劳动。  相似文献   

11.
大学劳动教育具有引导学生内修德性、外砺品行、专业成长、自由创造这一由内而外、螺旋累进的价值指向。较之中小学劳动教育,大学劳动教育具有独特性,其核心要义是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指导思想,以融合学科专业教育为内容主轴,以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为价值追求,以形塑合法劳动意识为基本尺度。新时代大学劳动教育的主要实现形式包括:系统开展“关于劳动的教育”,建构劳动知识学习的课程框架;多元实施“通过劳动的教育”,统整劳动实践锻炼的资源平台;有机融通“为了劳动的教育”,拓宽劳动思想教育的实施渠道;守正创新“反思劳动的教育”,指导劳动科学理论的话语实践。  相似文献   

12.
教育劳动价值的实现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育劳动价值的实现方式郭桂英一、“无私奉献”与“社会交换”都是实现教育劳动价值的有效方式教育产品包括主要产品“人才”在内都具有社会存在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够直接地或间接地满足社会的需要,因而具有社会可交换性。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办学使教育劳动不需要社...  相似文献   

13.
《中国教工》2014,(4):19-19
3月7日-8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举办的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标准、反对强迫劳动国际研讨会在江西南昌召开。全总书记处书记郭军,国际劳工组织中国暨蒙古局局长蒂姆·德梅耶、副局长管静和出席会议。郭军强调,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标准、反对强迫劳动就是要保障职工的各项劳动权利,实现体面劳动,这也正是中国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目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相似文献   

14.
总体而言,小学劳动教育存在空间局促、内容单一、效果不佳等现状是不争的事实。有鉴于此,小学劳动教育应以“五育融合”为指导,丰富劳动教育内涵;以校本资源为依托,构建“三层三维”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以“实景化”生活场馆为载体,创建立体劳动教育环境;以多元学习为模式,创新劳动教育方式;以多维评价为抓手,提升劳动教育质量。由此体现劳动育人的优势,实现劳动育人的价值是行之有效的。  相似文献   

15.
绑架罪的实行行为是单一行为,应当以行为人实施的绑架行为是否达到以实力支配、控制被害人的程度作为认定该罪既遂的标准。绑架罪属于继续犯,在整个绑架过程中可能存在继承共同正犯或继承帮助犯。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绑架行为之时可能伴随有其他犯罪行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或者以一罪论处,或者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6.
劳动教育评价作为开展劳动教育活动的指挥棒,对学生劳动素养的达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新时代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基本要求,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因势之需,也是深化教育改革的创新之措。但当前的劳动教育评价面临着系列推进难点:评价定位存在误区,出现对本体价值的疏离;评价方式存在结构偏差,忽视发展性与生成性;评价主体协同力羸弱,全面育人成效欠佳;智能化评价不成熟,评价反馈功能不足等。为此,为了提升劳动教育的实施成效,需要着力化解劳动教育评价在“评什么”“如何评”“谁来评”“评价形式”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说,要坚持“素养本位”的评价观,构建内容多元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重视多维驱动,实现劳动教育评价方式的复合化;聚合五方力量,促进劳动教育评价主体的联动治理;善用技术赋能,推进劳动教育评价形式的智能化。  相似文献   

17.
色情淫秽在互联网时代深流暗涌、肆无忌惮,社会危害严重。但对于淫秽网站上管理者、上传者的传播行为的定性仍存在争议。传播行为指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展示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所牟之利应当指可以量化的财产性利益,对于付费网站中以上传淫秽内容换取阅读更多淫秽信息权限的上传者,不应当被认定为存在牟利目的;对于为运营者牟利的行为人,应当认可其利他目的也属于牟利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牟利目的属于违法性目的,对于明知运营者存在牟利目的,虽然自身不存在为自己或为运营者牟利的意图,也应当因"违法目的连带"的原则认可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18.
"暴力"和"胁迫"作为刑法中的重要犯罪手段,一直在刑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在刑法分则中二者也经常同时出现,足见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相比"暴力"来说,"胁迫"的内容更加广泛,即包括以暴力相威胁,还包括以揭发隐私、破坏名誉、对与被害人有特定关系的人进行伤害或者其他能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内容相威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也有多样化和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放任自流的话,会对今后的司法实践造成巨大的困难。论文从"暴力"与"胁迫"的含义及特点入手,进一步分析我国刑法中对其的规定,并进行总结和分析,将二者进行区别。指出我国刑法中关于"暴力"和"胁迫"方面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自己对于以后司法实践的期待以及法律修改的意见。  相似文献   

19.
劳动不仅是个体创造生活世界的实践手段,还是个体显现人的类本质、实现自我发展的实践途径。因而,劳动教育具有人之何以为“人”、人之以何成“人”的价值导向与综合育人作用。“职业人”是个体社会化的应然归宿与身份确证,劳动教育对职业启蒙的意蕴投射实为生活世界中实践导向的内在要求与社会需要。劳动教育应当回归人的身体意蕴,把握其真;应当转向人的工具意蕴,发扬其善;应当激活人的创造意蕴,实现其美,从而促使个体成为拥有完整主体生命、能过德性生活、能创造美的“职业人”。  相似文献   

20.
实现体面劳动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体面劳动”最根本的是要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广大职工体面劳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工会需要深入研究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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