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上海教育》2014,(3):6-7
本刊讯 12月31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明确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增长的趋势,做好教育资源配置工作;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对口招生范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权益:公办初中可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收学生。  相似文献   

2.
<正>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为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到201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同时,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完善  相似文献   

3.
《广西教育》2014,(16):10-10
正问:在规范"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方面,国家近期出台了什么政策?答:今年1月中旬,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问:如何确保划片公平?答:为确保划片公平,《意见》主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小升初划片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实施招生范围划定工作。  相似文献   

4.
《基础教育参考》2014,(10):13-14
根据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人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等精神,现将201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基础教育参考》2014,(10):11-12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小学升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人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精神,结合当前全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6.
动态     
正国内教育部出台小升初实施意见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意见》明确了小升初工作流程:一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二是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三是规范办理入学手续。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  相似文献   

7.
继年初《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教育部将工作聚焦19个大城市,目前印发通知,要求这19个大城市于2014年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进一步纠正影响入学工作的违规行为.一是不得违反《义务教育法》免试规定;二是不得抢夺生源和举办相关培训班;三是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2月18日《新华每日电讯》)  相似文献   

8.
教育资讯     
上海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本刊讯:上海市教委今天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要求中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不得以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筛生源。对于以往招生存在问题较多的民办中小学,上海市明确,民办学校招生面谈过程要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存在擅自提前招  相似文献   

9.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等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区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再次明确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并强调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小升初"新政出台,却难给"补习风"降温,要让学生免于上特长班之折腾,仅靠一纸《意见》,显然还不够。首先,《意见》能否得到执行,公众仍在观望中。其实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明确规定适龄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可该规定并没得到很好落实,  相似文献   

11.
“小升初”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虽然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不断得到规范,“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基本遵循了“免试、就近”原则.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这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引发了公众对教育公平的质疑。1月26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通过大力推进均衡发展、试行学区化办学、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从而为“小升初”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  相似文献   

12.
免试就近入学是实施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公益性的有效途径。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教育部《实施意见》),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做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3.
近日,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禁止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也不得擅设重点班、实验班。  相似文献   

14.
桂文 《广西教育》2008,(14):4-4
近日,桂林市出台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方案。方案规定,市区初中招生学校(含城区初中、民办学校)原则上只招收市区(不含十二县)小学毕业生,市教育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市属公办学校学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学。各招生学校对市教育局分配的学生不得拒收,各公办初中学校也不得自行接收借读生。任何中学不得在市招生工作之前提前组织招生或到市内各小学选拔录取新生。  相似文献   

15.
今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将全面推进免试入学,市内六区优质高中初中部的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指标分配,推荐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区内每一所小学,禁止举行全区性的选拔考试。  相似文献   

16.
《湖南教育》2014,(5):F0003-F0003
湖南卫视去年推出的《爸爸去哪儿》节目红遍了大江南北。随着今年小学毕业日期的临近,“爸爸,去哪儿读初中”成为了广大“小升初”学生新的热门话题。今年初,国家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对公办学校“小升初”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等政策。这意味着小学毕业生不能像过去一样自由择校了,而跨县跨地区选择优质公办初中就更不可能了。  相似文献   

17.
继年初《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人初中免试就近人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教育部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聚焦到19个大城市,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人学方案。  相似文献   

18.
资讯     
《江苏教育》2014,(9):6
<正>教育部:小升初特长生比例应低于5%。2014年1月1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出小升初特长生"减招令",要求到2016年,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针对"择校难",《意见》明确要求小升初  相似文献   

19.
《云南教育》2014,(11):7-14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牵动亿万家庭,关乎社会公平。今年以来,教育部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19个重点大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方案。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在即,结合免试就近入学这项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19个重点大城市已经和正在采取哪些有力的措施,取得了哪些初步的成效呢?本刊编辑特对此进行了梳理。  相似文献   

20.
<正>四月初,西藏教育厅就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出通知,安排部署我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一是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监督所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分析生源状况,合理划定区域内每一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范围,特别是要结合实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