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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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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旭 《山东教育科研》2010,(8):11-12,18
《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国务院办公厅[2008]13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但现实中,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一定范围存在从事有偿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2.
日前,岳阳市教育局出台《岳阳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行为的规定》,坚决叫停教师有偿家教。针对以往个别教师在双休日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职业行为,该市教育局作出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有偿补课、有偿办班等活动,情节严重者予以记大过、开除留用、开除公职等处分。同时,还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  相似文献   

3.
《陕西教育》2008,(6):80-80
对于中小学存在已久且屡禁不止的有偿家教问题,陕西省安康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十不准”规定,严厉禁止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4.
教师兼职,目前已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但仍然有许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不得在工作之余做其他兼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等。有的用文件的形式规定,有的用合约的形式要大家承诺,也就是说,教师除了在学校工作以外是不能完全自主的。教师作为普通劳动者,和其他行业的劳动者一样,都要享受和承担《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并没有做出教师不能做其他兼职和不能从事家教的限制,《教师法》同样也没有明确规定教师不能做其他兼职或从事家教等。那么,教育行政部门为什么不允许教师做其他兼职和从事家教呢?原因很简单,就是生怕部分…  相似文献   

5.
教育博览     
抚顺:家教要办工商执照 辽宁省抚顺市出台规定,今后凡是在抚顺市从事中小学家教的人员必须在获得《家教教师执教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准予从事家教工作。 该规定明确要求从事家教工作的人员必须首先向所在单位或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然后  相似文献   

6.
《宁夏教育》2008,(11):42-42
山东省规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各中小学校要依法自主研究制定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实行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相似文献   

7.
一些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做家教,收取一定的费用,媒体称之为“教师走穴”,并进行舆论封杀。在强大的舆论下,不少教育主管部门也作出强制规定,要求教师不得利用业余时间去做家教。对此,我个人认为,无论媒体还是教育主管部门的做法都是值得质疑的。教师的业余时间是属于他个人的自由时间,教师完全有权利自由支配,完全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去做他自己的事情,只要教师所做之事不违法,无论是媒体还是教育主管部门都没有权利去干涉。家长因为孩子的学习不理想,主动请一些教学能力强的教师来帮孩子补课,并自愿付给教师一定的劳动报酬,既合法也合理。…  相似文献   

8.
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止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的政策。“有偿家教”究究竟“该禁”还是“该放”.莫衷一是。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但必须加强管理。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与其职业特殊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全时空性”和“因时空性”,劳动主体与工具的同一性和劳动作用对象的极大差异性。“有偿家教”是教师在业余时间从事的劳动,我们不能把“业余”和“有偿”对立起来。特别是教师并非“圣人”,公众以观光客心态要求教师是不正常的,也是对教师的不公。  相似文献   

9.
教师有偿家教,是指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以各种方式给学生补课、辅导,从而获得报酬和利益的行为。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已经很是流行,家教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在家里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之外,还有多种形式,如在外租房,进行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0.
据了解,在国家教育部1997年出台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后,不少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据此明令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及有偿家教(以下皆用有偿补课表示)。但实际情况是禁而不止,许多教师认为这种规定过于绝对化。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潍坊市广大中小学教师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自觉奉献,树立了良好的教育形象。但是由于受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个别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现象,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黄宁 《广西教育》2008,(32):8-8
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对教师廉洁的要求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有必要的,因为廉洁是教师为师的人格前提,是社会和人民对教师的新要求,是教师育人的品德基础。作为教师,在弘扬廉洁精神的同时,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倡导免费家教。  相似文献   

13.
广东省茂名市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整治力度。  相似文献   

14.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然而,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开始忘记身为教师的责任,为了金钱,为了获得额外的收益而逐渐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所以,中小学在职教师应不应该利用办补习班的方式来向学生收取额外的费用,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就意味着合理,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讨论和商榷,文章主要是通过对产生有偿家教这一现象的原因的分析,试图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并期望以此来唤醒当代教师的师德意识。  相似文献   

15.
“老师一律不准做家教,也不允许在外面授课。”(XX学校教学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宣布的校纪之一)“家教”是当今社会非常熟悉的一个词,不少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都有过请家教的经历。特别是现在,学习成绩差的要请家教,学习成绩好的也同样有可能请家教。可见,在重视子女教育的今天,家教是社会需求量非常大的一个市场。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当然基层学校也不乏有此规定者。对此,有的一线教师认为,既然有需求市场,我们就可以投入其中,至于收费那是市场经济使然。也有的一线教师认为,做有偿家教有损教师的“德高为范”的师德形象。作为一线教师,你怎么看待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呢?  相似文献   

16.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然而,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开始忘记身为教师的“责任”,为了金钱,为了获得额外的收益而逐渐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所以,中小学在职教师应不应该利用办补习班的方式来向学生收取额外的费用,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就意味着合理,这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讨论和商榷,文章主要是通过对产生“有偿家教”这一现象的原因的分析。试图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并期望以此来唤醒当代教师的师德意识。  相似文献   

17.
2012年9—11月话题征稿: 9月:您对极少数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有什么看法?  相似文献   

18.
当前中小学对教师考核管理中流行的是“绩效考核”方式,即在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对教师所规定的教育教学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这种无论是采用“末位淘汰制”,还是“评选最差教师”等方式,无论评价方式或名称如何变化,但其做法都大同小异,多是奖惩性的,着眼点是教师工作的“过  相似文献   

19.
正最近,青岛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率先在全国出台《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全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明确了对学校监而不管的处罚。(《中国教师报》)青岛市教育局率先出台"最严"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是教育领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对各地教育治理也具有启发意义。不过,彻底根治"有偿家教",除了用刚性的制度"堵"外,还要  相似文献   

20.
《云南教育》2009,(7):3-3
南昌市纪委近日公布了《2009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实施方案》,教师"乱办班"、有偿家教及擅自征订、诱导或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的“以教谋私”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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