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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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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对票据法中的保证与民法中的保证的相同点,特别从二者的性质、形式、效力、先诉抗辩权、抗辩权行使的范围、保证人之间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的责任、二者的消灭时效期间等方面对二者的区别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比较,从而得出票据保证责任的特点,即票据保证责任的从属性和独立性。  相似文献   

2.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限内,保证人破产,而被保证人尚未履行债务时,破产的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享有先诉抗辩权;一是当被保证人的债务已到期时;二是当被担保的债务还没有到期时;三是当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内破产时。  相似文献   

3.
票据保证和民法上的保证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票据保证既有从属性,又有独立性,其独立性强于从属性,是相对独立的票据行为,这直接影响到票据保证的效力。理解票据保证两种属性关系的定位,对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是很有益处的。  相似文献   

4.
担保合同有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这种情形下又因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而承担不同的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根据保证人在担保合同无效中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也有自己相应的权利,主要是对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追偿权和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5.
票据变造时,票据变造人、被变造人、变造后签章人以及不能辨别其签章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的签章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票据持票人、付款人、变造后的签章人都有负担风险责任的可能性,而付款人的风险责任分担上应采取公平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等。  相似文献   

6.
担保合同有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这种情形下又因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合同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而承担不同的保证责任.担保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根据保证人在担保合同无效中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担保合同中也有自己相应的权利,主要是对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追偿权和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相似文献   

7.
作为一种新型的信用担保方式,见索即付保函对传统保证的从属性进行了颠覆性变革,担保银行不得援引主合同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来对抗受益人的索款。见索即付保函是在国际经贸中具有独立性的无名契约且仅由银行承担义务的单务契约,其本质为居于近代民法核心领域的契约自由原则所派生的任意契约,并由国际贸易所惯用、容许,不宜用传统的担保法理论中保证的从属性加以衡量。  相似文献   

8.
无论从经济行为的角度还是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看,票据行为都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票据行为独立性是票据行为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从票据法的角度对票据行为的独立性进行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9.
在法学界更多地强调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今天,我们也应注意到对保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在法定的几种情况下,免除自己本不该承担的担保责任。本就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的几种情形进行了归纳、总结,并试从法理学的角度对这几种法定事由进行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10.
郝慜 《昆明大学学报》2007,18(A01):33-36
票据抗辩制度是对票据的安全性的保证,却对票据的更根本的作用一流通一产生限制。要找到两者的平衡点就需要对票据抗辩进行必要的限制,从而保证票据的流通。票据无因性也正是由这里体现出来的。票据抗辩限制不应该适用于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况并不否认票据无因性,因为在那些情况下对安全性的要求超过了对流通性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判断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的关键在于区分变更和更改两个概念。在变更主合同以致达到更改原合同的程度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原债之消灭而消灭,而变更主合同并未使合同丧失同一性时,则保证人之保证责任并非当然消灭,其存在方式因情况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2.
由于保证这种担保方式对商品交易活动极具重要意义,所以在充分考虑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兼顾保证人的权利,对于信用制度的完善会发挥积极的功效,保证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和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相似文献   

13.
保证合同无效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缔约过错与因果关系;保证人以承担相应责任为主,以侵权责任为例外;因第三人欺诈或胁迫所作的保证应作区别认定。  相似文献   

14.
论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是票据法理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由于票据的性质的特殊性,票据关系表现出与其他法律关系不同的属性,同时在票据法上,票据关系与其他几个相关联的法律关系联系很紧密,在实践中当事人因没有搞清楚它们的区别而引起的票据纠纷是非常多的.这些问题对票据法学习者而言也是一个难点。笔者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比较分析,试图对票据关系作以全新的阐述,以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该问题。  相似文献   

15.
票据法理论的发展对传统的票据抗辩分类提出挑战,本文在简要介绍和评析各种票据抗辩分类理论的基础上,对票据抗辩分类提出新的构想,在传统的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分法的基础上,构建新的票据抗辩分类体系。  相似文献   

16.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保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形式,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日趋增多,本文试就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性质及范围作一探讨。笔者认为无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于无效保证合同保证人责任的判定,不应按保证人承担有效保证加以判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赔偿损失,即赔偿相对人因信赖保证合同有效面实际上无效所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而不应再承担有效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代为履行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票据代理是指有权实施某种票据行为的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亲身实施该票据行为而由他人代为实施的一种票据法律制度。票据代理应具备如下特有要件:票据行为的代理人必须有票据代理权;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写明被代理人的名称;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票据的无权代理必备下要件:票据上须载有无权代理人自己的签名;票据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的代理行为的无瑕疵。衡量票据的越权代理应注意:票据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越权代理行为是由代理人所为的行为;越权代理人在票据上记载有代理人和本人的签章,而且一般记载有存在代理关系的文句;越权代理行为应当是没有瑕疵  相似文献   

18.
论合同的保证张传先合同的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做保证人担保义务人履行合同的制度。保证合同履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担保履行合同的义务人为被保证人,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即以一定人的信用做保证,担保债务人履行债。这种担保方法实质上使债的共同担保措施扩...  相似文献   

19.
保证期间起算受若干因素的影响,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就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开始计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行使保证债务请求权的方式应受到限制,以克服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发生竞舍的理论冲突。  相似文献   

20.
票据抗辩可以表述为:债务人为免除票据载明的支付义务而针对票据的客观真实性、出票行为、背书行为、票据关系人等实体问题以及持票人主张权利的程序问题提出的一切异议的总称。票据抗辩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可以分为主动抗辩和被动抗辩、程序抗辩和实体抗辩、对人抗辩和对票抗辩、绝对抗辩和相对抗辩。票据的无因性是相对的,即票据基础关系仅限在出票人转让票据时与收票人之间有要求,以及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之间有要求。建议对《票据法》第10条作相应的修改。关于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的管辖问题,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冲突,建议将《规定》中关于票据纠纷管辖问题修改为与《民事诉讼法》第27条一致的规定,或将《规定》第7条修改为:“因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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