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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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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言文中“之”字的多种用法樊拴稳一、常作代词,表第三人称,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他”、“他们”。在句子中作宾语,而不作主语。如:①虎见之。②操蛇之神闻之。例①的“之”代“驴”,作“见”的宾语。例②的“之”代“愚之移山这件事”,作“闻”的宾语。以上句中的“...  相似文献   

2.
《列子·汤问·愚公移山》中“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帝感其诚……”数句的解说,本来没有什么争议。因为它并无费解之处,行文也不会产生什么歧义。《宁波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七九年第一期载《〈愚公移山〉中“惧其不已也”一解》(以下简称《一解》)一文,对这几句话提出了新的解说:以为“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是“担心他不能完成,而向上帝报告了这件事”的意思。《一解》还对原来通行的解说  相似文献   

3.
“动 之 于(以) 名”结构在古汉语中较为常见,人们一般把它看作“动宾/补”的结构形式,而忽略了它在相同结构形式下的多义关系。试比较下面的例句:甲组 (1)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答司马谏议书》)(2)验之以事,合契如神。(《张衡》)乙组 (3)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4)宋襄公赐之以马二十乘。(《左传》)  相似文献   

4.
一、之1、代词1)代人,表示:他(她)。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出师表》2)代事,表示:它(它们)。例: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3)指代,表示:这。例:故为之说。《捕蛇者说》2、结构助词放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表示:“的”或不译。例:大小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3、语气助词放在句末,起补足音节的作用,例:久之,目似瞑。《狼》4、动词作谓语,表示:到、往。例: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二、其1、代词1)人称代词,表示:他(们)的,它(们)的。例:其乡人曰。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捕蛇者说》2)指示代词,表示:那、其中的。例:专其利三世…  相似文献   

5.
“之”是文言文中一个重要的虚词,用法复杂。在此本文对“之”字的用法作简要的归纳。一、用作代词,在句中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第一人称代词,可译为“我”“我们”。如:“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之:代“我”。2.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为“他(他们)”“她(她们)”。如:“遂使之行成于吴。”(《勾践灭吴》)之:代大夫文种。3.近指代词,可译为“这”。如:“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之:这样的。4.代事,如:“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烛之武退秦师》)之:代“阙秦以利晋”这件事。5.代物,如:“虽有槁暴,…  相似文献   

6.
柳宗元的《捕蛇者说》里的“故为之说”的“说”,不少参考书都当作动词解释。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评注译析古文百篇》里,把这句话解释为:(我)为这件事作了这篇“说”的文章。在注解里又说:“‘说’原是名词,一种文体。此作动词。为之说,为这件事作一篇‘说’。”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学古文评注》,也持同样的看法。《初中语文教学参考书》这样解释:“‘之’字作介宾,‘说’字作动词,指写作(这篇文章)。或者‘之’字作指示代词,充当定语,‘说’字作名词,指一种文体。两说都说得通,就柳文而论,前者才是作者原意。”  相似文献   

7.
课本对《六国论》第二段最后一句“此言得之”是这样注释的:“这话对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从这条注释上看,“之”被当做代词。“之”字在这里是不是代词?这句话的主语是“言”、谓语是“得”。“之”如果当做代词,那么就一定是“得”这个谓语的宾语。要证明“之”是不是代词,只看“得”在这里能不能带宾语就行了。注释以“得”为“对”是正确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得”字条释为:“得到、获得。事情做对了。”“得”用“对”义,是形容词,表  相似文献   

8.
《孟子》一书具有很高的史料和学术价值,要研究《孟子》一书的思想内容,首先应从了解《孟子》一书的字、词、句入手。“之”字为古汉语中最常用之字,使用频率较高,仅《孟子》一书,“之”字就出现了1902次。本文打算把《孟子》一书“之”字的用法,略加分析。代词:一、“之”作代词,一般都用作宾语,可代人、事物、处所。所代的对象,大都出现在上下文中。可译为他(它)、他(它)们等。或将所代的对象直接译出,有时也可不译。例如:“是何异于刺入而杀之。”(《梁惠王上》)“之”,代人。“孰能与之。”(同上)“之”,指统…  相似文献   

9.
秦振良 《新读写》2011,(11):40-43
“之”常用作代词、助词,也用作动词。 1.代词的辨析 “之”在动词和介词的后面,用作代词。 (1)可代人,也可代物、代事;可代单数,也可代复数。译为“他(她、它)们”,或“这件事、”“这些事”等。  相似文献   

10.
马建忠先生出版《马氏文通》以前,汉语没有名、代、形、动等词类名称。马氏之代字者,代词也。《马氏文通》代字章之“发语者”、“与语者”,“所为语者”,即分别指今天的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本文试就马氏“与语者”(第二人称代词)作一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高中语文第一册《芙蕖》中“是芙蕖也者”一句,课本注释为:“这样看来,芙蕖这种东西。是,如此。也者,复指芙蕖。”把“也者”看作“复指芙蕖”的代词,这是值得商榷的。“也”在古代汉语中不能用作代词。“也者”合起来作代词的例子,笔者也未尝见闻。“者”字虽可作代词,但必须与实词或词组直接结合,不能用虚词隔开。此句“者”在虚词“也”之  相似文献   

12.
“之”字是文言文中最常用的一个虚词,它的用法很多。下面是笔者分辨“之”字用作代词的一点体会、见解,仅供大家参考。1、常用作第三人称代词,主要用处是指代人、事、物,作宾语,相当于“他(们)”、“她(们)”、“它(们)”等。例如:①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见蔡桓公》)——他,代人(扁鹊)。②得鱼腹中书,固以之怪矣。(《陈涉世家》)——它(这事),代事(得鱼腹中书)。“之”字在用作第三人称代词,并作宾语时,是有规律可循的:其一,由于此时的代词“之”字在句中常作宾语,所以辨识起来比较容易。它大都位于动词或介词后面,形成动宾(动+之)或介…  相似文献   

13.
《陈涉起义》中有一句“苟富贵,无相忘”。苏教版《教学参考书》中是这样注释的:“假如有一天谁富贵了,彼此不要忘记。”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中注释为:“有朝一日有谁富贵了,可别忘记咱穷哥儿们。”我认为这两种注释均不妥。原文语境是:“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日:‘苟富贵,无相忘。’”“苟”,倘若;“无”,通毋,不;“相”在这里不能解释为互相,“相”有指代人称的作用,相当于“之”,可译为“你们”,“相忘”即“忘相”;这在古汉语中是一种特殊用法,指一方对另一方有所动作。如“杂然相许”(《愚公移山》)译为“七嘴…  相似文献   

14.
《李愬雪夜入蔡州》文,其中“近城有鹅鸭池,愬令击之以混军声”一句,课本上没作注释,但多种选本都将这句话中的“之”译为“鹅鸭”。如有的就将这句话译为:“靠近城墙有一片鹅鸭池,李愬派人去打鹅鸭,来掩盖人马的声音……之,代词,它们,指池中的鹅鸭。”对这一“之”字的注释,我是有不同看法的。  相似文献   

15.
陶渊明《旧去来兮辞》“三径就荒,松菊犹存”,课文注释“三径”为“院中的小路”,这不算错。但这句话的真正所指却没有讲清。原来,“三径”是指隐居。《陶渊明传》云:“(渊明)后为镇军,建威参军,谓亲朋曰:“聊欲弦歌(借代为作县令,出典见《论语》),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执事者闻之,以为  相似文献   

16.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公输》)很多人认为这一类同一性偏正词组中的“之”字是代词,代定语所指的事物,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样”、“这种”、“这个”。 我认为,这种分析法是错误的。 古代汉语偏正词组的定语和中心词之间一般要用“之”字。例如 沛公之参乘樊哙也。(《鸿门宴》) 览物之情,得无异乎,(《岳阳楼记》)  相似文献   

17.
新编高中语文第二册《师说》一文,有两处注释值得商榷。一是“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课本注释为:“教给他书,(帮助他)学习其中的文句。之,指童子。其,指书。”这个注释欠准确,理由如次:要准确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弄清“书”“其”两词的意思是关键。先说“书”。查《古代汉语》(王力主编)、《辞源》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书”在三书中的相同义项是:①书信;②书籍;③书写、写字;④《尚书》的简称。依据语境分析,“书信”和《尚书》两义项明显不合文意。如果取“书籍”义,合不合适呢?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一千多年前的唐代…  相似文献   

18.
“诸”是文言词,可作代词、代词兼介词、代词兼语气词。“诸”可以理解为“之于”的合音,用在动词之后。其中的“之”字是前面动词的宾语,代上文提到的人、事、物;“于”字常介绍出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可译为“在”、“到”等。例如:(1)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列子·汤问》)——把它放到渤海的边上,隐土的北面。  相似文献   

19.
初中《语文》第四册第168页《塞翁失马》一文末尾一句:“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其中“此”字的意思是什么?课本注解为“这样”。我认为这不太恰当。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此”字在文言文里用作指示代词的时候,它的意思可概括为两类:一类是“这”,可指代人,指代物,指代事,还可以指代处所、时间等。如: “此诚不可与争锋”(《隆中对》)这个句子中,“此”就是指代事的指示代词。另一类是“这般、这样”,是指代动作行为的状态、程度、性质、方式等。如:  相似文献   

20.
初中第三册《愚公移山》开头一句:“太行、王屋二山,……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课本对“河阳”的注释是“黄河北岸”。我们认为,“河阳”应是古地名。一、从时间看。新版《辞海》“河阳”条目有注:“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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