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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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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硕士(法学)是2009年教育部新增的一个研究生专业学位,以培养专门型、实务型的高级法律人才为目标,强调职业化培育方向.但当前在其职业化教育方面面临诸多困境,需要我们针对其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深化对该专业性质的认识,加强师资队伍,强化职业教育,开发专门的就业市场.  相似文献   

2.
从1996年开展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法律硕士作为我国高等法律教育体系中的新生事物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硕士教育的开展,一方面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另一方面又给我国法学教育提出了全新的理念.法律硕士教育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其教育与培养方式具有区别于传统法学教育的特点,法律硕士教育的影响将渐行渐深.  相似文献   

3.
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韩国、德国和英国都对其法律教育进行了改革。职业化的培养目标的确定、选拔制度和教学模式的优化以及注重法律教育与从业资格的衔接是各国法律教育改革的共同特点,体现了法律专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上述国家法学本科后专业教育的改革对于我国的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4.
为了解决社会对法律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国在借鉴美国J.D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法律硕士教育。经过多年发展,法律硕士(非法学)取得了长足进步。2009年我国建立了全新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类型,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开始走向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并列的时代。但是由于法律硕士(法学)出现时间晚,人们对它的认识有限,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因而需要从课程设置、师资结构、育人模式等多方面予以完善,从而保障法律硕士(法学)的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5.
日本法科大学院是培养职业法曹的核心性教育机构。设计该制度时,它充分考虑了与司法考试、法学本科教育、法学研究生教育之间功能的合理配置,在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及授课方式上也注意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这些方面对我国法律硕士制度完善都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对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的设置、招生、教师配备、法律实务教育、毕业生的律师资格考试及就业状况进行了研究,指出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标与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目标相似,并分析了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制度对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学教育面临转型,逐渐彰显其职业教育属性,更重视实践教育,并从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质量。在法学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面临着一些挑战。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必须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使法律硕士教育向着实务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8.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因应时代需要而设置的,其目标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其设置既有深刻的法理基础,又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法律职业要求司法者不仅具有一定的专门知识,还必须具备相当的社会知识和人生阅历,只有这样,法治的权威才能够建立起来。在中国法学教育历史上,对类似法律硕士的教育模式的探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一定意义上也说明了法律硕士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学教育面临转型,逐渐彰显其职业教育属性,更重视实践教育,并从注重数量转变为注重质量。在法学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面临着一些挑战。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必须从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着手,使法律硕士教育向着实务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北京9所培养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在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养工作职业导向不强、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师资配备及教学方法运用不够得当、实习环节缺乏有效安排,此外,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对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一视同仁对待的问题。据此提出以下建议: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应当明确职业化培养目标,合理规划课程安排,完善师资组成结构,增加学生实践机会,优化配套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11.
“法本法硕”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本科起点法律硕士培养问题引发人们对法学教育基本问题的重新思考。现有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导致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无论从法学教育的内在规律,还是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角度看,"法本法硕"有望成为法学人才培养的主导形式。法学教育应当以"法本法硕"为契机,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站在研究生教育的延长线上重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2.
Master of Laws(法律硕士)是在英美普通法国家发展起来的法学高等教育学位教育项目,具有推动法学教育专门化和国际化的重要功能,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普遍认同。作为"中国走出去"大战略的组成部分,我国应适时发展法律硕士教育以应对法律全球化的挑战。目前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应在行业规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成为国家认可的学位教育。  相似文献   

13.
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成绩显著.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法律人才已成为社会的通用人才.而专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屈指可数,为改变这种局面,国家创立了法律硕士教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法律硕士作为一个新事物,它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论证.  相似文献   

14.
我国传统的法律本科教育被定位成通才教育,加之知识层次、社会阅历等因素,本科毕业生显然不能满足社会对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传统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侧重于学术训练,在实践能力上也存在欠缺之处。因此,培养大量高层次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的任务便压在法律硕士教育的身上。法律硕士JM教育培养的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本文针对法律硕士教育的这一特点,对法律硕士教育在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师资建设方面的现状和发展作一探索,以期对培养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有所裨益。一、培养模式法律硕士教…  相似文献   

15.
认为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没有清晰定位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所以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一直处于模糊状态,突出表现是以培养学术型人才的资源去培养实务工作者,不仅浪费人力和财力,且导致实务型人才不务实,学术型人才不够学术水准。因此,应反思法科研究生教育,清晰定位法律教育与法学教育,从实务型和学术型角度对学位予以分流,重构法科研究生教育,使法律人才培养更加科学、有效。  相似文献   

16.
我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究其本质乃是法律职业教育,对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是其根本目的.我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案仍存在定位模糊的缺陷,导致法律硕士的考核标准难以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有效对接,在理论课程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学位论文考核等方面也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因而有必要重构我国法律硕士考核标准,从基本素质考核标准、基本知识考核标准和法律实务处理能力考核标准三个方面设置总体性和指导性的考核标准,并对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的考核标准做出修订.  相似文献   

17.
中国法科研究生教育向何处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的法科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法律硕士是在借鉴美国法律博士研究生教育经验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随着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法学硕士生与法律硕士生培养目标的模糊、培养模式的困惑等。为此,应把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统一起来,把培养合格的司法人才作为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在3年的学制内实施高强度的法科学习和法律训练的培养方式。  相似文献   

18.
指出了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国外法学教育的经验,构建出我国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19.
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本文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当是以素质教育和法学专业教育为主的职业前教育,而非纯粹的法律职业教育;教育内容应当以综合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主,而非法律职业技能训练,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主要应放在法律硕士阶段;法学本科教育模式,应当以国家统一的基本规格教育为主,特色教育为辅。对于当前影响法学本科教育的司法考试制度、职业准入制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应当根据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  相似文献   

20.
法律硕士教育旨在为国家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实务人才,但是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并未得到充分落实,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和法律职业没有出现良好的联系和互动。我国法律硕士人才培养,在招生环节、过程管理以及学生就业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把握目标、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应该是未来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主导方向。探索合理的课程体系和考核方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等,是确保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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