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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债转股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的债转股法律制度,在制度设计和相关立法上存在一定缺陷.通过对债转股中债权出资、债转股法人治理结构设计、转股企业选择的定位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退出机制的讨论,对完善我国债转股法律制度作出了积极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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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金融学界、法学界所关注。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途径也是广受关注的话题。债转股即是途径之一,债转股的产生使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有企业三者之间构建了新的法律关系。从债转股的产生及其性质来看,债转股的实践在法律上仍然有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3.
“债转股”作为一种化解银行不良债权的一种措施,风险较小,但实施难度较大。我国实施“债转股”以来,效果不是很好,这既有实践中贯彻的问题,更有法律上的障碍。本文分析了“债转股”在法律上的诸多障碍,然后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对策,诸如:建立债权转让市场、允许以债权出资、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降低上市标准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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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0,(1)
债转股是国家目前正在推行的一种旨在化解金融风险和降低企业负债率及财务费用负担的重大经济措施。企业陷入债务困境的根源在于治理结构的内在缺陷。债转股,即所谓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对企业的股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成为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但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债转股的有效推行需要有健全的法制作保障。由于我国立法的滞后性,致使债转股的改革进程遇到法律障碍和法律空白。对此,笔者从法律角度加以颇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6.
近年我国实施的政策性债转股已陷入了一种困境,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由政策性债转股向商业性债转股转化.政策性债转股的困境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当初预期的目标未能很好实现,转股后出现股东虚位现象.由于两种债转股存在较大差异,欲实现政策性债转股向商业性债转股的转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变政府在实施债转股过程中的职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公司向市场化转型,债转股的各个环节引入市场化机制. 相似文献
7.
闫劲松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2):48-49
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同时存在,形成了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要从法律的分析入手,唯有公司债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担负起保护公司债债权人的权力的任务。 相似文献
8.
孙建华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债权转股权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重组与国有企业债务重整的有效方法。债转股在我国的顺利实施与推广,必须尽快发展投资银行类金融机构,拓展债转股的融资渠道,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法律体系,清除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9.
彭真明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40(4):51-56
章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的载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缺乏应有的法律支持,存在诸多的法律障碍;在此基础上,作对完善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法提出了若干构想。 相似文献
10.
“债转股”作为一种化解银行不良债权的一种措施,风险较小,但实施难度较大。我国实施“债转股”以来,效果不是很好,这既有实践中贯彻的问题,更有法律上的障碍。本文分析了“债转股”在法律上的诸多障碍,然后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对策,诸如:建立债权转让市场、允许以债权出资、制定资产管理公司特别法、降低上市标准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