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应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由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所具有的特殊性以及农民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农村宅基地使用中各种脱法现象大量存在。笔认为,对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从概念、特征、制度现状及其完善等方面作一些探讨。不仅有利于澄清一些错误认识,而且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也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制度缺陷不断暴露出来。不仅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阻碍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进程。所以,有必要在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同时,解决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下存在的问题,完善立法,建立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规范流转市场;同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制度,积极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我国法律关于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程序尚无规定,而今年新颁布的《物权法》仍然没有所突破。本文就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程序中的审批和登记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5.
从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体系的基本特征出发,通过实证调查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城市化进程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影响,提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关系出发,结合当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体系的基本特征,通过实证调查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7.
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烙印,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纠纷。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现有的流转模式加以探讨,以期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8.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归属经历了特殊演变之后,所有权归属集体、使用权归以户为单位的村民的二元构造得以长期延续。物权法首次明文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界定为用益物权,又因其“留白”的法律体系安排为将来的农村宅基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实现其交换价值的正确路径,通过价格杠杆的市场调控以及国家制度的适度安排,从而实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效且健康的流转,恰是符合现代土地集体所有制发展要求的.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的规范存在严重缺位,在此情况下,学术界针对现实生活中在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上遇到的三种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并各自列举了其理由。本文将这些观点及各自列举的理由作了综述,以便于人们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的研究,或参照这些观点和理由,通过立法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设置一套完整的调整制度。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农村宅基地流转已经以多种方式呈现出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规定存在矛盾的情况;二是没有法律保障的私下交易很活跃,存在很多权益隐患;三是有多占宅基地、浪费土地的情况,宅基地管理没有统一有效的规章。为了既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又有效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需要国家和地方出台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农村宅基地实行全国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完善的转让规范程序,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流转。  相似文献   

11.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在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土地之上,建造和保存住宅及附属设施,并对其行使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主要原因是宅基地长期闲置、自然原因。消灭的法律后果,体现在宅基地上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转让权、购买权与重新再分配的权利。农村宅基地的重新再分配,应以公法保障与限制原则、平等保护原则、合理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为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之下的宅基地的特殊性。从合同法领域考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宅基地的特殊性并无必然联系。考察现阶段认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均不符合合同法立法精神和《合同法解释(一)》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在现行制度框架下,以一户一宅为前提,以法定租赁权为核心,构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问题的解决之道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3.
我国立法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没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符合遗产的特征,应当成为继承权的客体。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中,需考虑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始取得的身份性,以保证本集体组织的成员优先继承,从而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14.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障碍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精神,消除现行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形成的障碍,立法机关应当对《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中的不合时宜的相关规定予以修改以符合立法政策的需要,完善土地和物权法律制度以及其他配套法规,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宅基地使用权萌芽于上个世纪60年代,在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中逐步发展,到90年代定型。带有强烈计划经济色彩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有身份性、福利性的特征,忽略了用益物权本身具有的财产价值;现行规范在宅基地使用权定位、取得、行使、转让等方面均存在缺陷,受到来自现实的诸多挑战,《物权法》专章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为完善该制度提供了空间,使建立符合物权法原理、适应农村发展实际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6.
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的是有限制流转的做法,并且严格禁止农村居民的住宅和宅基地在城乡居民之间流转。这是由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和社会保障性所决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已不合适宜,我国应建立有偿、有期限制度,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放宽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