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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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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实践》2008,(12):42-42
11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合法的采访活动,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  相似文献   

2.
动向     
《视听界》2007,(6):115-117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活动,中国广播电视将即时插播重大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广电总局:台湾与大陆合拍电视剧视同大陆剧,白酒取名“开心辞典”,“善待媒体”彰显自信与责任。  相似文献   

3.
《新闻世界》2009,(4):1-1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为合法的新闻采编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及时主动地公开信息或向采访记者提供涉及采访事件的真实信息,不得对已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没有正当理由,公职人员不得拒绝采访。  相似文献   

4.
与全国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新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10月15日施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更加强化了对新闻采访权益的保护。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同时规定,新闻采访活动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确保新闻报道真实、  相似文献   

5.
视野     
《新闻实践》2011,(8):78-79
新闻出版总署:不允许建立记者“黑名单” 据6月27日新华网消息,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我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该负责人同时表示,  相似文献   

6.
针对国际记者联会指责我国政府某些部门拟建立记者"黑名单"一事和国内媒体炒作此事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6月27日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我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  相似文献   

7.
《出版参考》2011,(19):4
针对国际记者联会指责我国政府某些部门拟建立记者"黑名单"一事和国内媒体炒作此事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6月27日重申:依照我国的法律和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媒体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我国政府从来不允许新闻当事部门、机构建立所谓的记者"黑名单"。  相似文献   

8.
业界资讯     
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要求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近年来,在新闻事业迅速发展的  相似文献   

9.
汤啸天 《青年记者》2012,(13):18-19
2007年11月,新闻出版总署在《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中确认了记者的"采访权利",并指出"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尽管采访权利是记者职业权利的基础和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只是记者职业权利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从推进新闻法制建设和保护记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进一步明确记者的职务权利,并提请记者重视行使职务权利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巴音郭楞报社严格执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狠抓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近日报社党委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反腐败斗争文件精神,结合报社新闻工作实际,制订了“七不准”纠风治理措施: 一、报纸不准刊发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牟取私利;二、采编人员不准以新闻或版面作交易,索取钱物或变相索取财物;三、采编人员在采访中,不准接收红包和重要馈赠;四、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必须分开,采编人员不准个人从事广告活动;五、采编人员不准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六、采编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到外单位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七、新闻工作者不准擅自接受外单位的旅游、出访邀请,到外地采访,应由单位领导统一安排。  相似文献   

11.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从事采访活动,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打击假记者的违法活动,新闻出版总署1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保障新闻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依法从事采访活动,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新闻采访秩序,打击假记者的违法活动,新闻出版总署1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最近,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各新闻出版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真实是新闻工作的生命。报刊出版单位要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闻机构及其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要认真核实报道的基本事实,确保报道的新闻要素准确无误,不得编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刊载未经核实的来稿,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相似文献   

14.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已于5月17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据了解,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人员自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之日起,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严格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期限,最严重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相似文献   

15.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已于5月17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据了解,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人员自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之日起,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严格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期限,最严重者将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相似文献   

16.
"有偿新闻"是我国社会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在新闻界出现的腐败现象。"有偿新闻"并不是新闻单位与受众之间的正当交易行为,而是以发布或不发布"新闻"为条件向"新闻"中涉及的对象获取非法利益。鉴于"有偿新闻"破坏新闻业的信誉,有关管理部门屡加禁止。《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都有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采访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或者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规定。  相似文献   

17.
新闻采编人员思维方式及必备素质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采编人员的新闻策划、采访、写作、编辑等活动,始终伴随着不停顿的思维活动。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对于开发采编人员的智力、提高其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从而创作出有力度有深度的新闻作品,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所以要搞好新闻采编活动,多出精品,就要求采编人员必须具备有良好的新闻思维素质,要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  相似文献   

18.
南宁日报社记者践行“三贴近”走进百乡镇采访 为不断深化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广西南宁日报社开展“践行‘三贴近’走进百乡镇”大型新闻采访活动。活动从8月9日开始历时3个月,报社组织3个新闻采访小分队深入全市12个县区102个乡镇进行采访。开展这一采访活动的目的在于:积极倡导和鼓励采编人员深入到基层、到生活、到群众中去,  相似文献   

19.
《东南传播》2013,(4):144-145
<正>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加强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为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四月份下发《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使用网络信息、开通个人微博等网络活动的管理。要点为以下三条:  相似文献   

20.
日前,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制定了新闻舆论监督办法。监督办法规定新闻单位可以对官僚主义和玩忽职守行为等进行新闻监督,并要求新闻记者履行监督职能进行调查采访时,任何单位、部门、个人都应该密切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抵制、隐瞒。各级领导都要积极配合并接受有关采访。规定还提出,新闻舆论监督涉及的部门对凡是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积极整改,直至问题完全解决。被批评单位和个人对舆论监督的新闻有异议时,可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新闻舆论监督工作。为确保新闻舆论监督公正、准确,规定对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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