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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发生的两起公共图书馆链接服务著作权诉讼案作了概括性介绍,分析了法院在审理和判决中考量的主要问题,就《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设置的"避风港"规则下防范与化解图书馆著作权法律责任风险的对策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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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下,各种新生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其中网络著作权问题成了一个广受关注的焦点。目前,在立法层面上网络著作权保护和规制的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在司法实践中各种实体和程序问题仍需探究,良性的解决纠纷机制仍未构建。本文将从分析网络著作权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入手,研究当前法律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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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分享网站由于播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视频作品而常陷入著作权纠纷之中.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视频分享网站多被判致诉.通过多渠道解决视频分享网站的著作权问题对其发展有重要意义.视频分享网站应当承担起合理注意的义务、加强与其他媒体的著作权合作、独立创作视频作品等,以避免著作权侵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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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现象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视频分享网站通常认为自己履行了通知+移除程序即可免除侵权责任,这是对避风港规则的误读。明知或应知是判断其是否侵权的关键,这就要求视频分享网站承担起合理注意的义务,担当善良管理人角色,不能放任侵权视频作品在网站上传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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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权并非法定专有权利,但编辑权的行使与著作权存在着交叉关系.在著作权语境下,编辑修改权、专有出版权与版式设计权三种邻接权同属于编辑权.另外,编辑可根据作者的授权获得著作权,或依编辑权行使过程中形成的独创性表达享有著作权.数字出版时代,编辑与读者的身份不再固定,而是可互相转化,提供存储功能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也开始承担编辑角色.当网络用户上传的内容涉及著作权侵权时,网络服务提供商行使编辑权的行为无疑会影响“避风港原则”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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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虚拟货币潮流,数字出版领域的NFT热潮方兴未艾,已被广泛应用在音乐、画作、文字、影像等数字出版领域。在传统的“通知删除”的规则下,数字出版平台只要收到权利人通知时加以删除,就可能被豁免侵权责任。但是,NFT数字出版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以往的删除措施已无法达到停止侵权的效果,如果加重NFT数字出版平台的内容审核义务又可能延缓新型数字出版行业的发展进程,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有赖于司法机关对《民法典》中网络服务提供者“必要措施”的认定。对此,司法机关宜以界定和量化相结合的方式来认定必要措施的类型、时效及规模。在必要措施类型界定方面,综合考虑技术的可行性、措施的多元性等。在量化标准方面,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导,结合平台的规模、服务类型、初步证据、严重程度等审慎考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