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11篇 |
免费 | 15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教育 | 566篇 |
科学研究 | 197篇 |
各国文化 | 2篇 |
体育 | 39篇 |
综合类 | 57篇 |
文化理论 | 20篇 |
信息传播 | 24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6篇 |
2022年 | 8篇 |
2021年 | 12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14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4篇 |
2016年 | 14篇 |
2015年 | 23篇 |
2014年 | 52篇 |
2013年 | 45篇 |
2012年 | 46篇 |
2011年 | 68篇 |
2010年 | 71篇 |
2009年 | 68篇 |
2008年 | 79篇 |
2007年 | 118篇 |
2006年 | 62篇 |
2005年 | 71篇 |
2004年 | 85篇 |
2003年 | 51篇 |
2002年 | 50篇 |
2001年 | 50篇 |
2000年 | 37篇 |
1999年 | 17篇 |
1998年 | 14篇 |
1997年 | 8篇 |
1996年 | 2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10篇 |
1993年 | 2篇 |
1991年 | 2篇 |
1989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12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71.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7,(1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众对社会募捐的关注越来越多,社会募捐等公益事业不断壮大,但与之相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尤其是社会募捐剩余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不清晰,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法律纠纷不断增加。本文从当下热议的募捐剩余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72.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1):20-25
街区制改革的核心举措是小区道路公共化,对此应适用准征收理论进行法律定位。街区制改革并未违反《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共有权的立法原意。应当在我国《物权法》中增加关于准征收制度及合理补偿标准的规定,以此作为街区制推广的法律依据。新建小区推广街区制时应当区分用地性质分别采取划拨和出让的供地模式,已建成小区推广街区制应当采取合理补偿标准补偿小区业主的损失,分步推行改革。街区制模式下住宅建设用地应当自动、无偿续期。未来应将开放小区的物业管理纳入公共服务系统,由市政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必要时向小区业主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相似文献
73.
74.
以2013—2017年我国上市涉农企业为样本,采用非平衡面板数据构建回归分析计量模型,通过产权性质、所有权、控制权及两权分离度指标的设置,并以涉农上市企业终极人为研究主体,研究涉农企业终极控制人特征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发现,产权性质中非国有性质和所有权对技术创新活动具有促进的正相关关系;控制权和两权分离度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呈负相关关系。由此认为政府应加大对涉农非国有企业的扶植和政策倾斜,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健全法律及监督措施,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为涉农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顺利开展营造有利氛围。 相似文献
75.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产等的监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进行, 相似文献
76.
一、国有银行资本“所有者缺位”及其弊端什么是国有银行资本“所有者缺位”?从法理上讲,国有银行资本属金融类国有资产,而国有资产是属于社会全民所有的。然而社会全民是广泛而且分散的,如果将国有银行资本的产权所有者看成是所有自然人的集合体,是不能追索到组成集合体的单个自然人的,因为这个集合体并没有被人格化。因此每个人民个体缺乏一个具体载体来实现自己对于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这 相似文献
77.
魏明侠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24(4):76-79
文章讨论了基于人力资本的剃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企业所有权的重新安排,认为企业的所有权实质是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对企业剩余权分割,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绩效;也探讨了影响剩余索取权的主要因素,以及剃余行为权的行使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区分了人力资本的工资收益与剩余索取收益的根源,井据此阐释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问题,试图指出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78.
79.
宋代的土地制度与以前的土地制度相比有所变化,在土地制度方面采取"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政策。宋代承认并保护土地私有产权的合法性,保护私人对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宋代土地私有制下的财产流转加快,土地可卖、可典、可租,形成错综复杂、交织重叠的多方面的法律关系。宋代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土地交易的法律法规。宋代土地制度的突出表现就是宋代土地契约制度的完善,包括土地流转中的形式,绝卖、典卖、租佃契约的法律规定,还有田宅买卖契约制度中的亲邻优先权制度、官版契纸、印契、契税、过割、离业制度等。 相似文献
80.
我国农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是,小土地所有制及其与之相适应的家庭经营,具有普遍的规模效益。全面解决土地所有权合理化问题,是各项改革措施产生实质性效果的必要条件。应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使得农地制度逐渐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