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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次扩大快件互寄业务阶段(1988.5.1-1992.5.31)这次快件业务扩大到北京市城郊74个邮局及全国的1960多个市、县局,首批开办快件业务的国内196个大、中城市间的快件分发关系仍然维持不变。并规定全国各地市局和指定转口局以及从地市局、指定转口局出发的逐日班直达邮路上的县、市局开办快件业务;运行线路固定、时限有保证的委办邮路也可开办;寄达县、市局只开办到县政府所在的城镇;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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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邮政快件业务于1987年11月10日开办。原邮电部邮政总局在1978年9月印发的《国内邮政快件传递处理办法》中,第一项总则中第一条的第一句话,就明确指出了“国内邮政快件是邮政通信的一项新业务,具有明确的时限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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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总局决定自1988年5月1日起,在实施邮政快件地区范围内开办国内邮政快件汇款新业务。其特点是:邮政快件汇款(快汇)在时限要求上优于普通汇款。仅次于电报汇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