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6篇
  免费   0篇
教育   24篇
科学研究   8篇
各国文化   1篇
体育   2篇
综合类   1篇
信息传播   20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2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3篇
  2012年   4篇
  2011年   7篇
  2010年   5篇
  2009年   2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8篇
  2006年   3篇
  2005年   3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4篇
排序方式: 共有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41.
罗锐 《科教文汇》2010,(32):205-206
非法经营罪的扩张虽然能实现某种打击的需要,但并不具有妥当性,调控范围的扩张反映出对犯罪评价的随意性.弱化法的安定性,偏离罪刑法定原则.破坏刑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辅助性原则,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妨害法律专属性原则,导致行政权力介入刑事领域,有损刑法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42.
《宜宾学院学报》2016,(5):83-90
高利贷实际绞杀了中小民营经济,已成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毒瘤,对高利贷予以刑法规制并不违背契约自由与意志自治的基本精神,也符合域外各国金融刑事立法趋势,具有合理性。在目前刑法体系下,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性存在诸多问题备受争议。刑法应当增设职业发放高利贷罪,对扰乱金融秩序的职业发放高利贷行为进行刑法规制,以从根本上遏制高利贷现象。  相似文献   
43.
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以前,我国曾有大量企业和个人从事互联网公益彩票的销售业务,绝大多数销售者并未取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授权,实质上一直处于“无证经营”的行政违法状态,司法实务中业已出现此类行为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通过对“国家规定”涵盖范围的分析,同地方彩票销售机构合作互联网销售公益彩票行为并不满足该罪的犯罪构成;对于其他类型擅自在互联网上销售公益彩票的行为而言,由于并没有严重侵害非法经营罪的法益,亦不宜作犯罪化处理。  相似文献   
44.
新闻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遭遇瓶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曹鹏 《新闻记者》2007,(9):31-33
对新闻业来说,不必讳言,最近可谓是多事之秋,从兰成长事件到多家新闻单位记者站非法经营以及敲诈勒索丑闻,再到"纸箱馅包子"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搞得新闻界上下高度紧张,眼下都在安排集中整顿学习。归纳分析这一系列事件的原因,其实都集中在一个领域,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着漏洞与  相似文献   
45.
张玲 《青年记者》2007,(20):29-29
近来,中国股市的火爆催生了大批股评博客,最为出名的是网易的"带头大哥777",短短几个月时间,点击率就近1700万,荣升"中国第一博"。今年7月,"带头大哥777"被警方以涉嫌利用网络非法经营投资业务为由刑拘,"股神"轰然倒塌,而这场轰轰烈烈的造星运动是怎样产生的?所谓的"草根"是如何成为意见领袖的呢?在此,试从广义文学文本角度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6.
本刊迅 2006年11月20日,桃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110民警的大力协助下,又查秋一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收缴黄麂19只、猪獾5只、野猪4头(均为死体)。这是该分局“绿盾行动”中查获的第一起野生动物案。  相似文献   
47.
东方 《出版参考》2010,(12):I0004-I0004
本刊讯 湖北一名书商未经出版社许可,擅自非法变更图书版本,在系列教辅书封面加注“人教实验版”“北师大版”等字样,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刑5年,并被处以罚金。  相似文献   
48.
近日,一小贩因贩卖盗版光盘被朝阳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据悉,今年1月11日,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公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以前常被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的贩卖盗版光盘案件,一律按侵犯著作权罪定罪。  相似文献   
49.
根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由此,非法出版期刊犯罪是指对期刊这类出版物进行非法出版、印  相似文献   
50.
网络刷单行为涉及的群体多元,侵害的法益多样,法律应对刷单平台进行规制。学界对该行为是否入刑,是否用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规制都存在争议。打击刷单行为,应以民事规制作为首要手段,行政规制作为主要手段,以刑法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规制为最后手段,电商平台自治为补充手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