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免费   1篇
体育   1篇
  202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 毫秒
1
1.
虞志波 《体育科研》2021,42(2):32-39
当前对无过错条款适用的认定因素研究较为零散,全面阐述这些因素有助于增强无过错案件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体育仲裁机构在决定是否适用无过错条款减轻对运动员的处罚时,首先会考虑运动员在主观上是否是故意的,其次对于兴奋剂物质进入运动员身体的结果,体育仲裁机构会考量是否具有客观归责于运动员的可能性,也就是运动员是否尽到了极为谨慎的注意义务,同时还会考虑违规运动员长期实施某种合法行为的信赖利益。除此之外,先前判例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反兴奋剂机构自身的过错也会被考虑在其中,运动员自身的经验同样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无过错条款是无重大过错条款适用的基础,二者考量的构成要素本质上相同,区别在于运动员履行的注意义务程度不同。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