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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不仅是学术诚信的伦理规范,也是严格遵循《标准化法》的类法型行业标准。其将不端行为的实施主体从单纯的作者扩大至审稿专家、编辑者,将同行评议活动纳入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审查范围之内,法益保护圈从智力创造劳动扩大至从知识生产、同行评议到成果发表的一切活动。以科研诚信法治化为视角,《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中的类别化界定可以作为各个单位认定学术不端行为时的参照性规范,并可通过科研诚信契约和承诺制使之具有约束力。在科研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背景下,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提升为强制适用的国家标准并进一步细化,健全其适用的证据规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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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期刊论文发表的过程中,期刊编辑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如果编辑缺乏足够的外在约束与内在自律,则可能会做出失范行为,并随之可能产生刑事风险,尤其是腐败犯罪风险.以"个案-规范"范式对科技期刊编辑的刑事风险进行归纳、分析,可以管窥风险的来源:一些科技期刊编辑的法律红线意识淡薄,而相应的监管体系却较为松散.为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科技期刊出版事业的良性发展,期刊编辑部应当建立相应的内部合规机制,期刊编辑应强化风险观念和底线思维,针对相对高发的腐败犯罪风险,践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一体"反腐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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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行政法规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出版中下游产业,但是科技期刊的控制经营依旧是非公有资本的法律“禁区”。在实践层面,非公有资本早已悄然进入到科技期刊出版领域,造成了租售稀释版面、滥收版面费,期刊与中介勾连、逐级分销版面,申请境外刊号、规避禁入政策等乱象。非公有资本渗透科技期刊出版领域归因于科技期刊办刊资金普遍不足,科技期刊版面供需结构紧张,科技期刊市场化道路推波助澜。针对非公有资本渗透科技期刊办刊产生的诸多风险,本文从民法层面、行政法层面、刑法层面和国家安全法层面提出了综合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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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深化科技期刊出版体制改革过程中,受到国外出版集团发展经验、国际化路线等方面的影响,不乏“改科技期刊审批制度为备案登记制度”“取消科技期刊主管主办制度”的呼声。我国的科技期刊是典型的准公共文化产品,具有明显的公益属性,肩负向国内外展示科研成果,实现科技领域自主创新、“弯道超车”的任务和使命。盲目向西方科技期刊管理制度看齐,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党管出版原则,可能导致科技期刊偏离办刊宗旨、质量低下、阵地失守,并易酿成学术资源垄断的恶果。科技期刊出版行政审批制度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法理基础和现实必要性。我们必须坚持科技期刊出版行政审批制度不动摇,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不断完善审批制度,营造法治化的科技期刊发展环境,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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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期刊编辑部应对学术不端方式的研究大多落脚到实然层面的预防策略建议,对于应然层面如何调查处理的法律规范分析长期缺失。本文展现《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出台的背景,进而对相关规定进行法教义学分析。对科技期刊编辑部在科研失信行为查处中的主体责任,《规则(试行)》将受规制行为由学术不端拓展为科研失信,规定了配合开展调查责任,以及独立的举报受理、调查处理责任。对于《规则(试行)》的未尽之处,科技期刊编辑部可在投稿发稿过程中,运用各种契约中的科研诚信条款对处理措施予以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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