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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时美国法公开发表隐私的构成要素公开发表和攻击作了解析,对媒体公开发表隐私的辩护理由作了分析,指出我国可借鉴美国法中对公开发表隐私法律调整的有益做法,以保障传播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作为承载知识和科研创新的载体,学位论文需要“公开发表”是由其公共属性决定的。但必须明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表”仅仅指纸质版学位论文在学位授予单位的图书馆等特定场所公开,并不包括学位论文在公开网络上传播。进入数字化时代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允许学位授予单位以数字化形式将学位论文保存在图书馆,但仅对本馆内的读者开放,图书馆以外的人群无权在开放网络中获得数字化的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单位与学位论文作者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学位论文不是委托作品和职务作品,因此,学位授予单位不享有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3.
乔艳春 《编辑学报》2014,26(1):16-18
分析博硕士学位论文的上网入库和再发表牵涉到的一系列相关问题。认为:根据《著作权法》对公开发表的界定,博硕士论文答辩后的缴存或者商业性开发是公开发表,但是对博硕士论文的合理使用以及授权并不是出版,其再发表不适用"一次用尽"原则;博硕士研究生应积极配合公益缴存以及合法机构的商业性开发;为充分发挥博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价值,应鼓励其再发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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