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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英仪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Z2)
本文以政府对淮河治理模式为例,归纳出政府在淮河治理中出现的三个环境法律问题,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构建政府环境法律管理模式的对策建议,即加强环境执法的力度、以市场手段管理环境和环境治理中增加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2.
万英仪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14,(7):150-152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于粤澳两地环境与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不同的法域导致广东与澳门在此制度上存在着差异甚至冲突,因此两地有必要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协调机制,为促进粤澳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方面的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3.
万英仪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4)
本文以政府对淮河治理模式为例,归纳出政府在淮河治理中出现的三个环境法律问题,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构建政府环境法律管理模式的对策建议,即加强环境执法的力度、以市场手段管理环境和环境治理中增加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4.
万英仪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3,(4):82-85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开始了粤澳两地的经济协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新里程,同时也为两地环保合作带来了新的契机。粤澳都面临着污染治理的共同任务,采取合适的污染治理模式对于两地来说意义重大。就粤澳两地合作的实际情况来看,运用市场机制治污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排污权交易制度,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粤澳两地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5.
万英仪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37(5):53-55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环境保护的手段,相对于传统方法,它具有以最低成本实现最优目标的优势。我国当前推行排污权交易还面临若干法律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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