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于维琴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2)
民法与商法作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以及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都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而两者之间也有着较深的渊源.通常在我国理论界,对民法与商法的认识主要分为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两种观点.两个法律体系都以协调社会发展与完善经济体制为出发点,二者之间存在着许多共性与差异,从科学角度论证其关系,对于我国健全法律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于维琴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2012,(6):32-33
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是抵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着抵押物毁损或灭失时,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护的问题。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上,是原抵押权效力的延伸。代位物的范围包括保险金、赔偿金和补偿金。我国现行立法关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的规定过于简单,应适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于维琴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9):74-76
对于国有企业所有权的行使,传统民商法理论多侧重于从权利的静态配置及与此相关的组织设置角度进行分析,这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但并非是唯一的切入点.从法学上讲,企业所有权是指所有者对于企业所享有的最终的控制权和收益权.根据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我国国有企业的行业特征,应该采取更为灵活、可行的"分类改革"的方式来完善国有...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