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199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进行高等教育立法首先应确立高等教育法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高等教育法所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应是国家或其它举办者、高等教育实体(包括依法成立的高等学校及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教师、学生等法律主体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更进一步说,高等教育法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如何举办高等教育;举办人如何举办高等教育实体;高等教育实体如何自主发展;国家如何对高等教育实体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等等。高等教育法就是使这些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规范各个主体的行为方式。在此,笔者拟对高等教育法的原则作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