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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启舞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0(6):7-9
《质量法》是关于产品质量及其管理的普通民事、行政法律。由于还有其他特殊法的存在,因此,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产品范围限制在《质量法》的范围之内是不妥的。从认定标准上看,本罪中的伪劣产品,都必须是违反了《质量法》第26条第2款之规定的。 相似文献
2.
侯启舞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5):64-66,71
“人道、安全、正义”是矫正罪犯,尤其是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理应追求的价值。为实现人道价值,应解决保外就医者的保证人及困难对象的帮扶问题;为实现安全价值,应解决好续保和吸毒人员的监管问题;为实现正义价值,应确保暂予监外执行不被滥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侯启舞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1,13(6)
以保障权利为视角展开对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的理解,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白已婴儿的妇女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需要符合禁止条件;凡不具有侵犯生命健康等重大人身权利可能性的罪犯,都可认为“不致再危害社会”。 相似文献
4.
侯启舞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10):108-110
案例讨论教学法具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等传统教学方法所不具有的功能。运用案例讨论法需要做课前、课中及课后的设计。为保障案例讨论法的有效实施,应注意选择适当的案例、处理好与传统讲授法的关系,并将实践能力评价纳入课程考核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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