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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它首先是词曲作者从社会实践中吸取精华,进而产生的一种创造行为;但音乐形象的最终确立,更是需要演唱者通过想象与感受去体验词曲作者所需要表达的感想,这是歌唱艺术的再创造。要实现这种创造,需要演唱者“走进去”,也就是要深入钻研、仔细琢磨词曲作者的感受以及深奥的思想内涵。同时,还必须“走出来”,用自己对生活的体验、感悟,遵循声乐艺术的规律,进而再创造。实现再创造的基础,必须要提高演唱者的生活素养和文化素养,培养对声音的乐感素养,培养处理歌曲的技术素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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