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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推动的新一轮城市社区居委会减负行动的背景下,居委会"去行政化"再次引起学界热议。城市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的隐含逻辑是依据法律定位追求组织纯度,结果导致居委会"去行政化"的理论逻辑与居委会实然状态间出现冲突。从需求溢出理论的视角看,血亲组织、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政权组织这四大类广义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渐变过渡与功能嵌入,基本不存在百分之百纯度的组织,因此追求组织纯度的组织理论本身就是错误的。因此,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出路与定位应该是基层治理主体的功能资源优配,而不该是"去行政化"。同时,基于我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目前普遍不堪重负的现实,给城市社区居委会减负势在必行,但给居委会减负的逻辑不应是"去行政化",而是优配它的功能资源。为此,应该考虑这样一条按照价值排序进行倒序切割的减负思路,即把居委会目前的功能和事务进行价值排序,然后根据其资源禀赋和承载能力进行倒序切割,从而把超出其承载能力且价值排序靠后的功能事务切割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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