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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年,我们村有许多农民都种了西瓜,不料在即将上市之际,下了冰雹,有40%的西瓜都被砸裂了。天气很热,开裂的西瓜很容易腐烂。结果,农民们只好在马路边摆摊设点,把原本能卖5块钱一个的十多斤的大瓜以5毛钱一个快速处理掉。损失接近十倍。我父母也在其中,累死累活,忙活了半年,倒头来没挣反赔了三千多元,其他瓜农也差不多。当时我就想,如果我们村有果汁厂,相信决不会这样。现在市场上不是有西瓜汁卖嘛!就那么一点,好几块钱呢!现在超市里,有很多食品,就是对农产品稍微加工了一下,价钱就翻上去好几倍。其实,几乎所有农产品都…  相似文献   
2.
宋“式”考论——兼论唐式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代前期,式沿用唐式的内容和形式。神宗元丰以后,宋式在性质、编纂体例、修订模式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在性质上,由令的细则性规定变成为法定公文程式。宋式的变化,是宋代对编敕、格等法律形式的性质、功能进行调整的结果。宋式的变化使得宋令的内容更加整齐划一,令、式分工更加明确,两者关系更加协调、合理。  相似文献   
3.
宋初“折杖法”的施行,使封建五刑中的笞、杖、流刑设而不用,只剩下死刑、杖刑(包括脊杖和臀杖)和徒刑,徒刑的适用面也极窄,刑罚体系因此轻重失衡。宋朝政府将前代的配刑加以规范后广泛地适用,配刑遂成为宋代最主要的刑种。配刑在起源、性质、内容等方面均不同于流刑,也比流刑残酷。但由于配刑弥补了“折杖法”施行后刑罚体系等级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并能满足国家不断增长的工、杂役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赋役负担,故配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梁《律》、《令》的修订在南齐立法的基础上完成,实为齐、梁两代的立法成果。梁《律》、《令》以晋《律》、《令》为蓝本制成,但在篇目上有一些改制,有关内容也较晋《律》、《令》完备。梁《律》、《令》对陈、北周、隋、唐《律》、《令》都有重要影响,是隋、唐《律》、《令》的重要渊源,其中梁《令》是隋、唐《令》的主要渊源。梁《律》、《令》是汉、魏、晋《律》、《令》向隋、唐《律》、《令》发展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环节。  相似文献   
5.
“春秋决狱“新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春秋决狱”所决的都是政治、司法中的疑难案件,应称为“引经决疑”才更准确;“春秋决狱”在汉武帝以前即已存在,汉武帝时开始盛行,但仅是政治、司法惯例,至魏晋南北朝时才形成法律制度;“春秋决狱”至唐朝基本结束,其余绪则延至南宋;“春秋决狱”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应当予以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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