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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亚珠 《新课程导学(上)》2012,(33)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习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习作教学应贴近孩子实际,让孩子易于动笔,乐于表达.作文指导首先应该着眼于孩子的知识阅历和思维特点,挖掘他们潜在的习作兴趣和能力.三年级的孩子还处在习作起始阶段,教师在习作教学中要凭借儿童感兴趣的学习点,给孩子以形象直观的提示和帮助,降低难度,以培养孩子习作的兴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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