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198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诗经·硕鼠》有“乐国乐国,爰得我直。”句,对其中“直”字,素无定解。现行教材亦存二说:一为公正的待遇,一为处所。前者是从“直同值”(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引伸出来的,后者则由“直通职,职解作所”(王引之《经义述闻》)而来。其实,直和值,直和职,在先秦是不通假的。直字在《诗经》中凡十一见,有九处作不弯曲和正直解释,而“匪直也人”之“直”(定之方中),作副词“只,只是”理解。《说文》:“直,正见也。”《左传》:“正直为正,正曲为直。”其引伸之义也。可见,直字在《诗经》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