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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娇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9,25(7):53-55
未成年人犯罪无论是在特点方面还是在成因方面都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显著的区别,所以应当建立符合未成年犯罪人特点的各项司法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即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除制度。这不仅能够帮助未成年犯罪人走出其在服刑完毕后重回社会时所遇到的困境,也能够体现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视、顺应我国的刑事政策,更能够顺应青少年犯罪治理的世界发展潮流、符合青少年法治的精神,能够切实地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受到公平对待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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