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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传祥 《濮阳教育学院学报》2014,(2):18-20
在刑事和解协议中应提倡多元化的赔偿内容。建构多元化赔偿的价值依据包括:实现公平、维护公共利益、尊重意思自治。在现实中,发展多元化赔偿应结合履行赔偿历时性长、司法资源投入量大等制约性因素,探求促进多元化赔偿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2.
束传祥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83-84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为刑事诉讼法新设的一项制度,是未成年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之必要性建构在考量未成年犯罪案件特殊性及保护未成年罪犯隐私权基础上。其功能性价值在于保护未成年罪犯免遭社会非规范性评价并促进未成年犯罪者有效融入社会,预防其再犯,降低社会风险。 相似文献
3.
附条件不起诉程序作为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以及刑事审前分流程序在具体构建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般性公共利益与未成年犯诉讼利益在格局上呈失衡状态、违反法律平等适用之理念、忽视对被害人权益的保障、未能发挥审前分流案件的功能及效用.修正并重构这一程序可通过如下具体进路予以完善:修改相关立法体例、扩展程序适用范围以及增强受害人制约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的力度. 相似文献
4.
束传祥 《晋东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4,(3)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法院探索司法实践所创设的一项新生制度,宏观上,程序设计的理念性原则一直缺少必要的关注,未得到有效梳理。微观上,在技术操作层面,程序主管不明,有待立法进一步明确。在启动程序主体上,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提起程序的机制,在司法实践因难度大而受到严苛的限制。程序的流畅运作尚需创设新的申请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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