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安全生产刑事立法采用的是“事故型”的模式,注重抽象的报应和预防。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的刑事责任应具有多维性的内涵和变革的视角,其含义是指犯罪人因其安全生产犯罪行为而承担的以预防、修复和惩罚为目标的刑事处罚。我国安全生产刑事责任的立法应该通过防线前移、增加及完善有关刑法条文、将赔偿入刑和实行双罚制等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我国弄法理论界对合同诱导骗既遂的认定标准尚未达成共识,正确做法应是,在既遂一般标准指导下,结合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评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