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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居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2,(3):22-24
明代理学家薛瑄提倡"复性",理论依据就是他所继承和发展的孟子"性善论"和张、程、朱的本然之性、气质之性理论。他认为本然之性是纯粹至善的理,气质之性是"兼理气言",是与气质相结合的本然之性,是本然之性的现实体现。性本来"善而无恶",由于"气质之拘"才产生了恶。只有通过"变化气质"之功,才能使人最终去除物欲,实现复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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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哲学家薛碹以“物镜之喻”阐述心与理的关系,对心和理作了区分,被黄宗羲评论为“犹二之也”。但他实际上最终却是要达到心理合一的境界,实现超越的本体境界。他指出了心理不能合一的原因是气禀、人欲使心昏而理不能明,并提出了依靠“敬”的道德修养方法来实现心理合一。他更多地是从本体论的意义上强调心理合一。 相似文献
3.
杨居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09,26(12):56-58
明代哲学家薛碹以“物镜之喻”阐述心与理的关系,对心和理作了区分,被黄宗羲评论为“犹二之也”。但他实际上最终却是要达到心理合一的境界,实现超越的本体境界。他指出了心理不能合一的原因是气禀、人欲使心昏而理不能明,并提出了依靠“敬”的道德修养方法来实现心理合一。他更多地是从本体论的意义上强调心理合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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