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 毫秒
1
1.
共同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的故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故意,而是以意思联络为特征的共同故意。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不包括故意,因而不存在共同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