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教育   1篇
  201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在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标准上,美国采取"影响范围"标准,较好地解决了美国联邦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相比之下,中国采取"重要程度"标准来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由此导致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不清、相互抵牾等诸多问题。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应转而采用"影响范围"标准。至于对各项事务"影响范围"的判断,则需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制度性构建。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