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0篇
  免费   0篇
教育   10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1篇
  2006年   2篇
  2005年   2篇
  200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司法权只能由国家专门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该独立做出判断,不受诉讼当事人意见、政府权力和公众舆论的支配与控制。司法独立应当以公正作为其价值取向。目前,司法权行使的地方化、上下级法院关系的行政化、法院内部关系的官僚化严重影响司法独立。这里针对我国司法独立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法院的内部独立与外部独立制度等改革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建立我国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注的焦点。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案件由于其主体具有特殊性,不同于一般执行案件,所以其"执行难"问题就更加突出,这类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均为特殊困难群体,尽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所有的执行手段,但由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法院不得不执行终结。这样,常常会使当事人觉得"赢了官司输了钱",使原本就属于困难弱势群体的申请执行人生活更加艰难。针对这类执行案件,建立我国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通过国家、社会的救助,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当事人实现或部分实现权益,既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又切实对权利人实行民生关怀。  相似文献   
3.
构建我国鉴定人出庭质证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鉴定结论作为我国法定证据形式的一种,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2002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都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质证。但实践中,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比例极低,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也不明确,应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合理有效的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模式,以促进鉴定结论公正公信地被法庭采纳与采信。  相似文献   
4.
"执行难"是生效民事裁判不能及时得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执行难"既削弱了司法权威,使案件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生出质疑,又影响社会和谐,聚集社会矛盾。倘若生效裁判的涉诉主体为特困群体,因其主体的特殊性,其执行问题就会变得难上加难,执行救助制度是破解涉诉特困群体执行难题的有效手段之一。采用多种手段对涉诉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必要的救济,既切实保障了涉诉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的现实窘境,又缓解了社会矛盾,凸显司法的权威性。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率先出台了相应规章,有针对性地对涉诉特困群体进行执行救助。通过价值分析的方法判断现存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价值,对该制度的目的价值和功能价值进行剖析,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5.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指引和规制我国司法鉴定事项的纲领性法律文件。与此同时,我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从1999年年初至今已颁发15部司法鉴定条例和1部司法鉴定条例草案。就司法鉴定这一相同主题,国家立法和大量地方立法并存,上位法与下位法之间的关系及其实践适用值得探讨。基于现有立法,在形式上分析立法结构,在内容上把上位法的《决定》与下位法的条例法律文本从鉴定主体、管理权设置、鉴定程序、鉴定范围和法律责任等进行解构对比发现,尽管作为上位法的《决定》对下位法的条例规制作用非常显著,但现有的条例类下位法对上位法的《决定》亦时有突破,制定我国统一的司法鉴定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因司法鉴定引发的矛盾越来越多,什么样的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供鉴定结论,什么样的人具备鉴定主体的资格,这是司法鉴定制度中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非常具有实践意义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法学界对鉴定人资格的评价和认定已经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律教育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团结、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人才、改变民族地区大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维权意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高校上下要形成共识,狠抓落实,大力改革少数民族地区高校法律教育的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突出“针对性”、“实用性”.把法律教育课作为重点课程来建设,力争取得显著效果。  相似文献   
8.
简论中国语境下的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机会平等及中国语境解读 对平等的界定历来充满歧义,笔者遵照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学术传统,把平等分为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两种类型。所谓机会平等,是指所有人不分高低贵贱、贫富美丑,只要满足相应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就有同样机会来赢得一个社会职位或取得相同报酬。这是当今社会普遍接受的一个观点。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若认为机会平等便是所谓机会的完全平等又是不现实的,也是极其错误的。所以,机会平等应包含这样两层含义:一是共享机会,即从总体上来说,每个社会成员都应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在司法鉴定领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自管自鉴"的饱受争议的格局,但司法鉴定管理权在相关部门之间的配置却依然体现为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行使"形式"管理权、其他部门在各自范围内行使"实质"管理权的"两层皮"局面。因此,应探讨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的配置新模式,并据此提出实现司法鉴定管理权由"分权"到"集权"新路径:以反垄断权的设置模式为参照,整合司法鉴定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能和职权,设立直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层级位于各管理部门之上的司法鉴定委员会,统一行使司法鉴定管理权,实现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之目标。  相似文献   
10.
死刑限制论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世界上已有超过半数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中国刑法既不能废除死刑,又要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体现慎用死刑的政策。死刑的存废是以中国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来确定的。立法时,应顺应时代和潮流的发展,不断改革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减少死刑数量。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