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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规地位的法理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立高校校规是学生的法律,校规的法源地位来自于大学自治,大学成员的集体契约所形成的权利让渡构成了对大学成员的约束力。我国没有实行大学自治制度,高校是独立的民事法人,导致校规约束力的形成存在法理逻辑上的障碍。应该建立大学自治制度,理顺校规法律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高等学校校规的法律性质及效力判定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高等教育的市场化要求高校管理的法制化,高校校规的合法性是高校管理法制化的重要内容。除学位管理的规定以外,高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应为民事性质,属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格式合同。因此,我国法律中有关格式合同的规定是高校校规合法性认定的主要标准。  相似文献   
3.
高校学生处分设定权应该分成两个部分,开除学籍等涉及学生重要权利的学生处分由法律规定,其他内容由校规规定。高校享有的学生处分设定权应该属于学校,在教师、学生、行政人员、其他人员的共同参与下,行使学生处分设定权。高校可以设定灵活多样的学生惩戒措施。  相似文献   
4.
西方国家政治社会与市民社会区分的理念,使大学自治制度具有了保障学术自由不受外界干扰的屏障作用,高校权力司法审查的有限性与此直接相关.我国高校的自主管理制度不同于大学自治制度,应该由立法界定大学自主管理权的范围,建立学术权力发挥作用的机制,实行民主管理,从而达到保障学术自由和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是行政主体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公立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是如何形成的?我国教育法没有对此做出满意的解答。法律的缺位导致高校与学生间法律关系的厘清没有可资仰仗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和学校管理中存在诸多无法释解的矛盾,学生权利无法得到有效救济,探讨和明确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是高校实现法治化的必经之路。一观察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公立高校的法律地位都是行政主体,这种共性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基于对大学运作规律的尊重。虽然学校与学生间都属于行政法法律关系,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还是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中…  相似文献   
6.
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法治国家前提下提出的概念,反映的是高校、学生、国家三方的关系。在法治国家前提下,国家对大学事务的干预,多以法律的形式进行。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干预大学事务的问题,是法律如何看待高校与学生的关系、通过何种方式进行调整以及调整的限度的问题。最终,要通过立法、司法和高校管理体现出来。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体现出如下特征。一、高校与学生之间的隶属型关系由于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一个新的课题,因此,我国学者多从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路径入手,来解读高校与学生的法律…  相似文献   
7.
美国法院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应用于高校管理,约束了高校管理行为,在学生权利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在高校管理行为的程序约束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我国正在探索对高校学生管理行为进行程序约束的机制,美国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8.
保障研究生导师职业权利是全面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西方导师制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融合发展是导师职业权利的现实基础。导师职业权利在法律层面体现出权利与义务共生的职权属性,表征为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四种基本形态。导师权益保护的缺位让导师应然职权行使面临多重现实困境,需要从强化导师招生话语权、构建导学共同体、赋予学术组织合理决策权、筑牢导师权利观等方面构建导师职业权利保障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9.
学位授予要求申请者具备学术条件和政治条件,引起学生处分的行为既包括学术性不当行为,也包括非学术性不当行为,其中学术性不当行为和学术直接相关,非学术性不当行为中的政治行为属于学位授予条件,其余部分和学位授予条件没有直接的关联,因此,不能直接将所有学生处分与学位授予相联结。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民事诉讼模式的特征、成因及发展的研究,可以发现,当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诉讼都采用了当事人主义,而我国一直采用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确立,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弊端不断显露,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应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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