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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对因果关系问题有独特的看法,在其哲学体系下形成了完整的因果关系理论,促使唐君毅集中讨论哲学史上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直接根源不外乎三个:用中国传统思想回应、对话西方印度的哲学范畴;因果问题带入的思想观念与唐君毅的心灵境界理论境界的判定关联紧密及追问因果问题产生的真正根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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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认为由于心灵观事物因果关系的角度不同而形成了哲学史上不同的因果观.心灵向不同的方向寻求因果关系相应地形成不同的因果观:“内观、外观因果”,“前观、后观因果”,“上观、下观因果”.心灵活动有规律可寻,史上的各种因果观又可在心灵活动中予以会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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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爱民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2):1-7
冯友兰对近代中国走向自由之路提出了一种设想,即通过从生产上推动工业革命与生产方式的变革,从而带动中国社会的整体变革和实现现代化,进而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冯友兰主张的从"新事"(即工业革命和生产方式的变革)到"自由"(中国的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设想,无论是从当时的时局,还是从其主张的内在逻辑,都存在一些困难,或者说难以成立的地方,而这其中的问题在于他所谓的"新事"与"自由"之间实际上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新事"与"自由"之间的区别也为我们反思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与当今中国的国际处境提供了某种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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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爱民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5,(1):39-42
《黄帝四经》中的"理"与"道"联系紧密,二者之间有着顺畅的沟通渠道,将"理"与"道"对勘,方显"道、理"之同异以及理之内涵、理之层次及理之意义。"理"有"天理"之意,这与作为"本原、本始"的终极之道相当。"道、理"有别,疏密不同,道若"为一、为总",则理"为多、为分"。道生法,法者,由道而出,但"道"必须经过现实的下落过程,外化"道"、承担"道"各种实际功能者为"理"。理为现实中法的依据与规范性标准,由理到法,便有"法度、刑名"清晰化之要求,而一旦"刑名法度"规范化、清晰化,紧接着便是"循名责实"之需要。然而,不是任何人都能承担起"循名责实"之重任,因而"顺道、执道与体道者"便成了最终有资格充当"循名责实"之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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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认为西方哲学、印度哲学对因果问题的解释主要有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思路。在批判二者的基础上,唐先生提出可以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易道精神与阴阳观念”来理解诠释因果问题,形成更全面、更有说服力的因果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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