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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和谐有赖于财产的和谐,物权法为财产的和谐奠定了法治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权、法承担着塑造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实现模式的重任。这一由物权法所界定的公有制实现模式,本质即在于公有制主体的民事主体化与公有制财产的民事权利化。一由此决定了物权法上的“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准则,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要求。物权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就是“定分”与“息争”的关系。[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人合性和所有与经营相一致的特点,公司股东面临股份公司股东未有的困境,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利益,各国在立法上或司法上采取了许多顺应有限责任公司特殊要求的股东救济措施。概括对英、美、德等国的比较法考察,为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摆脱困境,应赋予股东强制解散公司与收买股份请求权,扩大直接诉讼的范围,并鼓励股东事先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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