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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州县财政探析(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三、清代州县财政的法外收入一部地方志指出 ,清代以前 ,州县存留“虽有浮冒 ,然留有余以为县官伸缩之地 ,稍自好者 ,不肯诛求于例外以厉其民” ,而清代对于州县经手的收入“几欲尽取以益上” ,这“不啻明以苛派诏有司”[8](卷六·政典制·赋役篇中 ) 。由于州县存留没有为上节所列各种费用开支提供款项 ,更没有为州县官的聚敛中饱预留余地 ,所以清代州县官普遍不能恪守国家颁定的税收制度 ,而是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攫取法外收入。清代州县的法外收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 :1 .地丁、耗羡的浮收及瞒报。清代田赋征收历来存在火耗等名目的浮收…  相似文献   
2.
国民政府时期县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的整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民政府取得全国政权后,各地县财政沿袭了清末以来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并存的双轨体制。在这种双轨制下,县财政存在滥征苛捐杂税、家产制管理和政出多门等严重弊病。国民政府通过整合县财政机构、建立独立征收机构和县公库、调整收支系统等措施,对县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至20世纪40年代初,县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最终实现了整合。中国的县财政,从清代只有国家财政而无自治财政,到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并存的双轨制,再到国民政府时期国家财政与自治财政的并轨整合,经历了一个适应现代化趋势的改革过程。  相似文献   
3.
国民政府时期新地方精英阶层的形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明清时期,士绅在地方公益,治安保卫,教育教化,民事调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将政权体制向农村社会深入,任用在籍离职官员和清末以来地方自治机关中的新官绅担任公职,因此而形成了新的地方精英阶层。新地方精英依托国家行政参与和主导地方公共事务。同时也构成一种超越国家行政的社会势力。  相似文献   
4.
前几年在《中国青年研究》上看到杨健撰写的《红卫兵集团向知青集团的历史性过渡》和追寻“68年人”的几篇文章 ,激起了我的许多回忆。杨文中提到 1 968年北京中学生中的“二流社” ,我曾是其主要介入者之一。如今回忆当时自己和周围同学的读书生活 ,觉得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文革”期间青年学生中政治激进主义思潮的起源和演变过程 ,可以为“文革”史和现代民间思潮史的研究提供当事人的见证。“文革”中北京中学生读书风气的兴起 ,从一开始就同对“文革”起源和性质的反思有关系。1 966年 6月“文革”开始时我 1 6岁 ,在北京外语学院附中…  相似文献   
5.
清代乡地人员的设置大致分为"基层"与"地方"二级,村、庄等自然聚落一般设一人或数人,"地方"一级或为"独任制",或为"合任制"。乡地人员应充须具备"家道殷实"等条件。充任"地方"需要经地方推举、官府传验、批准等程序;基层乡地人员应充的基本形式为轮充、推选和"地方"选派,此外还存在代理、私授、朋充、霸充、差役点充和绅士指定等非常规形式。州县官府通过建立担保、点卯、请假、退役、失职和违法惩处等制度对乡地人员进行管理。乡地人员作为"职役",一方面相对于普通民人是一个权力群体,另一方面又被官府视为较普通民人还要卑贱的奴仆。在乡村社会中,乡地人员有时充当"领袖"角色,办理本地"自治"性事务,承担一些重要社会职能。清代乡村社会结构复杂,官府与乡村、士绅与普通乡民以及其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乡地人员往往会陷入这些矛盾的漩涡之中。在中国传统的政治社会体制下,"官府"要将自己的统治机制深入乡村社会,但为了节省行政成本而不肯设立理性化的基层政府组织,为了保证"官治"的权威而不肯实行某种形式的自治制度,因此只能借助私人势力、社会势力来履行公权。这种体制的运作,必然导致整个统治机制的腐化和经济社会的危机。  相似文献   
6.
清代雍乾以后里甲制度趋于废弛,"乡地"成为各地的主体性乡村职役组织。乡地不同于保甲,是一种职能全面的地域性乡役组织,一般以村、庄等自然聚落为基层单位,其上置各级"地方"。各地乡地组织的生成途径互有不同,有些是出于原有地域性乡役组织的转化,有些是出于里甲组织的地域化演变,有些是伴随里甲制度的废除而创建,有些则长期与里甲组织共存,此外,有些地方的乡地通过编联保甲得到充实,呈现次生形态。乡地组织承担的职能包括催征田赋杂税、摊派征发差徭、报告刑事和治安事件、在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审理中承担各种责任、进行道德教化和调节民事纠纷、办理保甲和统计户口、办理抗灾赈济事务,以及奉官府饬令办理各种临时性事务。清中期以后的乡地制度,可以折射出中国传统政治的实用主义特征,可以反映中国政治发展中国家组织逐渐向乡村社会延伸的趋势。  相似文献   
7.
×××同学 :你好 !1 0月 8日的信收悉。从信中所谈问题可以看出 ,你勤于思考 ,对清代地方制度已有一定研究 ,很为你高兴。你信中所提关于清代直隶口北三厅以北地区与察哈尔蒙古的关系问题、顺天府与直隶省的关系问题 ,依我之见 ,全都说明清代行政制度具有“前近代”的落后性质。其具体表现 :第一 ,地方行政管理不是彻底贯彻地缘原则 ,而是采纳人口原则、文化原则。即如我在《清代直隶的里社与乡地》一文中评价中国古代乡村职役制度时所说 ,它“不是像现代国家那样 ,将人口管理建立在对于固定国土地域 (行政区划 )进行管理的基础之上 ;相反 …  相似文献   
8.
清代州县财政探析(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代实行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通过定期修订《赋役全书》对州县经理的税收和开支实行严格控制,然而清代州县财政的实际运作却与这种制度设计严重背离。有清一代,州县不设职权独立的财政机构,财政事务由州县官一人负全责,依靠私人雇员和奴仆经理税收财务,造成州县财政在实际运作上的家产制。各州县均存在大量法外收支,贪污、中饱、陋规、摊派被合法化、制度化。清代州县财政的家产制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中国秦以后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清代 ,佐贰、学官等国家正式官员不被纳入州县主干行政系统 ,而州县行政靠幕友、家丁、胥吏、差役等承担。这些人员不属于国家正式官吏 ,而具有私人势力色彩。清代州县的这种治理结构导致了行政效率的降低、吏治的腐败和社会经济的凋敝  相似文献   
10.
对于中国秦以后政治制度的本质与特征,国内外理论界迄今还没有一种确切的把握。由于清代政治制度是"秦制"发展的完备形态,因此,通过剖析清代的州县制度可以对这一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探讨。清代州县官府是一个宗法性"主奴集团",内部充满各种依附关系、尊卑关系,州县官、幕友、长随、书吏、差役都不是有法律保障的自由人。"官府"作为与社会对立的统治者,又是一个统一的自利集团,上下尊卑相互依存,共同营私,对来自社会的反抗实行控制、镇压。州县官府的行政机制,以服从私人意志而不是以贯彻法律、制度为纽带。清代的州县财政是一种"家产制",表面上具有公共性质,而实际上却为州县官私人所支配;表面上国家定制严密,而实际上却遵循各种潜规则运作,有时甚至全无规则。所有这些,都反映了"秦制"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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