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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合法化合理化的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使独立学院合法化、合理化,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为营利性寻找合乎逻辑的新论述,使独立学院的营利成为一件正当的事情;将独立学院明确为公益性企业法人;将独立学院分为私立高校和公立民营高校两大类,明晰产权关系;规定独立学院参与者资质,并按规模对投资额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申办高校抽取的学费分成的性质;规定确保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的最低保障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独立学院学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独立学院合法性合理性的质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独立学院是一个客观存在。很多人因独立学院对中国高教大众化的贡献而将独立学院的出现誉为创新。笔者经过仔细分析后发现,独立学院的出现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造成独立学院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有两条:政府投入严重不到位,政府管理严重不到位。为今之计,只能承认既成事实,千方百计使独立学院合法化、合理化。  相似文献   
3.
目前,关于独立学院的产权问题存在三个不清晰:一是独立学院的资产到底是属于国家还是属于投资者不清晰;二是出资者的投入到底是投资还是借贷不清晰;三是合理回报到底是收取利润还是收回本息不清晰.笔者试图分析其中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一)修改指导思想,使营利性合法化;(二)明确独立学院为公益性企业法人;(三)根据实际情况将独立学院分为私立高校和公立民营高校两大类,政府也可以成为独立学院的举办方;(四)规定最低投资额,限制独立学院的资产负债率;(五)对举办高校收取的学费分成进行定性;(六)规定确保教学质量的最低条件,使成本清晰化.  相似文献   
4.
在全面分析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政策方面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八条改革对策:一是把职务科技成果与有形资产区别开来,实行特殊的资产管理政策;二是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重奖;三是高校等事业单位无需上缴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四是职务科技成果奖励的金额不纳入职务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五是改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六是改强制评估为自愿评估;七是改强制进场交易为自愿进场交易;八是设立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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